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機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 施辦法(試行) ( 2013 年 12 月 25 日實施 ; 2020 年 6 月 第一次修訂) 第一條 為保障碳排放交易市場平穩、規范、健康運行,防范風險、保護 交易參與方合法權益,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關 于本市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 交易規則》和相關業務細則,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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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碳幣
/ 時間:2020-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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