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研究報告.pdf
能源基金會 The Energy Foundation 中國可持續能源項目 The China Sustainable Energy Program 研究報告 Research Report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研究報告 Study of the Capacity Building of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ies Industrial parks in China 中節能咨詢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項目信 息 項目編號 Grant Number G-1101-13693 項目期 Grant period 2014.08.01.-2015.12.31 所屬領域 Sector 新能源 項目概述 Project Discription 新能源示范城市項目已被列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2014-2020年)的重點項目,這必將是今后一段時間內一項主要的、艱巨的任務,也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任務。新能源城市建設在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到 2015 年末建成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并將所取得的經驗與成果向其他城市推 廣,從而推動全社會新能源城市的建設。 新能源城市建設主要是通過構建新型能源供應與消費體系,發揮眾多部門和行業在新能源建設和應用方面的作用,從而達到全社會合理開發應用新能源,提高新能源應用比例的目的,因此新能源城市要基于建設和運營兩個方面,其核心就是城市新能源城市建設體系的構建與運營。 本報告從新能源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編制入手,借鑒國內外新能源城市建設的經驗,研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分析影響新能源城市建設因素,探尋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體系構建要素和方法,幫助各地政府、新能源協會、企業在新能源城市的建設中能夠更好 的開展工作,為 2015 年末實現新能源城市建設目標,以及 “ 十三五 ” 期間新能源城市的建設提供有力的支持。 編制新能源 示范 城市實施方案,目的就是通過對新能源城市建設現狀的分析,研究建設內容及規劃目標的可達性,保障項目落地實施,并合理確定分年實施計劃,確保新能源城市規劃目標的實現。實施方案是對新能源城市規劃的深化,是更進一步從實踐層面提出新能源城市的建設的途徑,根據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提出合理的年度實施計劃,查找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對城市在硬件建設及軟實力建設方面提出明確的措施和方法。 關鍵詞 Key Word 新能源示范城市 能力建設 實施方案 執行摘要 (請控制在 3頁以內) 新能源示范城市項目已被列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2014-2020年)中的重點項目,這必將是今后一段時間內一項主要的、艱巨的任務,也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任務。新能源城市建設在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到 2015 年末建成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并將所取得的經驗與成果向其他城市推廣,從而推動全社會新能源城市的建設。 新能源城市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考慮的問題和因素非常多, 主要是通過構建新型能源供應與消費體系,發揮 眾多部門和行業在新能源建設和應用方面的作用,從而達到全社會合理開發應用新能源、提高新能源應用比例的目的, 因此新能源城市要基于建設和運營兩個方面,其核心就是新能源城市建設體系的構建與運營 。 如何合理的將規劃 任務分解、落地實施,如何在短期內實現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 如何將新能源城市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對能否在 2015年實現新能源示范城市規劃中的目標、 解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融合的問題 、 確定 新能源示范 城市的實施方案 等 十分關鍵,但許多城市還沒有清晰的思路。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公布創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產業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中的要求,入選新能源示范城市創建名單的城市要制定具體的規劃實施方案。 編制新能源城市實施方案,目的就是通過對新能源城市建設現狀 及存在問題 的分析,研究建設內容及規劃目標的可達性,保障項目落地實施,并合理確定分年實施計劃,確保新能源城市規劃目標的實現。 此外, 結合其他城市的一些先進 經驗,幫助合理確定新能源城市能力建 設實施 的途徑。因此,實施方案是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的試金石 , 是對新能源城市規劃的深化 ,是更進一步從實踐層面提出新能源城市的建設 途徑 。 本報告從新能源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編制入手 , 通過對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內涵分析,研究 新能源 示范 城市 建設現狀和 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借鑒國內外新能源城市建設的經驗, 探尋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體系構建要素和方法, 構建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體系,提出能力建設的實施途徑,從而 幫助各地政府在新能源城市的建設中能夠更好的開展工作,為 2015年末實現新能源城市建設目標,以及 “十三五 ”期間新能源城市的建設提供有力的支持。 經研究,本報告提出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 體系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政策措施、服務平臺建設、公眾參與能力建設四個方面,藉此提出充分發揮參與新能源城市建 設各要素的作用,通過加強組織建設,形成一個高效運作的領導組織,構建新能源城市建設、運行所需的制度體系和相應的政策措施,強化服務平臺的強力支撐作用, 構建技術服務平臺 、 金融服務體系和融資平臺 、 信息監管服務平臺,推進人才工程及 , 提高公眾參與度 , 并以此為基礎尋求解決新能源城市建設和運營中存在的問題, 全方位 提升新能源城市建設、運營能力 。 cutive Summary Please limit it to 3 pages The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y construction has been incorporated, as a major program, into the National New-type Urbanization Plan 2014-2020, which will be definitely an important, idable and significant task for some time. Present major tasks are to build up a group of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ies by the end of 2015, popularize the experiences and achievements obtained thereof in other cities and thus adv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energy cities throughout the society. Many problems and factors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the new energy-oriented urban constructiona quite complicated project. Particularly,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give full play to departments and industries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new energy via establishing a system of new energy supply and consumption so as to develop and use new energy reasonably in the whole society and raise the rate of new energy application. Therefore, the program should be based o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focusing on the building and the operation of new energy city construction system. How to decompose and implement the tasks reasonably How to build the capacity of new energy cities in a short term How to carry out every part of work These problems are the key about whether the planned goals will be realized, whether demonstration city construction and new-type urbanization will be balanced and whether the implementation scheme will be validated in 2015. However, many cities have yet clarified their thoughts about these problems. Every city included in the list of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ies to be established shall ulate a detailed implementation scheme, as required by the Notice of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on Announcing the List of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ies Industrial Parks to Be Established. The purpose is to study the details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feasibility of planned goals through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new energy cities construction, secu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gram, determine yearly implementation schemes reasonably and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lanned goals. Besides, advanced experience of other cities should be adopted to help validate reasonably the approaches of capacity building of new energy cities. Hence, implementation scheme is a test of the capacity building of a new energy city that deepens the planning and also proposes practical approach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energy city. Starting from the ul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scheme, this report takes lessons from home and abroad,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y construction and the problems arising from its development, studi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new energy city capacity building, searching for the factors and s of structuring the capacity building system and establishes and provides implementation approaches for capacity buil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helping local governments construct new energy cities and providing support for realizing the new energy city goals in 2015 and constructing new energy cities during the Thirteenth Five-Year Plan. Capacity building of new energy demonstration cities can be implemented by enhancing organizational construction, improving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and policy measures, establishing technical service plats,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s and financing plats,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ination monitoring plats, accelerating the talent engineering and build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s, and intensify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ystem of publicity, education, popularization and training. 目錄 1 緒論 1 1.1 課題研究的背景和意義 . 1 1.2 研究的主要內容 . 2 2 國際新能源城市實踐綜述 4 2.1 歐洲能源城市獎 . 4 2.1.1 基本情況 . 4 2.1.2 管理經驗 . 4 2.2 歐洲市長盟約 . 5 2.2.1 基本情況 . 5 2.2.2 開展工作的步驟 . 5 2.2.3 管理和機構設置 . 5 2.2.4 技術支持和政策經驗 . 6 2.3 德國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 6 2.3.1 基本情況 . 6 2.3.2 政策經驗 . 7 2.3.3 國際上代表性的 100可再生能源城市 . 7 2.4 其他“新能源城市”建設的國際探索 . 8 2.5 小結 . 10 3 我國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現狀 12 3.1 國內各類型可持續發展城市的實踐綜述 . 12 3.2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進展 . 14 3.3 新能源示范城市管理制度的建立 . 15 3.4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現狀 . 15 4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體系構建 18 4.1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內涵 . 18 4.2 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參與各方要素分析 . 19 4.3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體系 . 23 4.3.1 組織建設 . 23 4.3.2 制度建設和政策措施 . 26 4.3.3 服務平臺建設 . 27 4.3.4 人才能力建設 . 28 4.3.5 公眾參與能力 . 29 5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30 5.1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現狀 . 30 5.2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存在的問題 . 34 5.2.1 相關政策存在的問題 . 34 5.2.2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存在的問題 . 36 5.2.3 地方融資平臺建設存在的問題 . 37 5.2.4 科技創新關鍵環節存在的問題 . 38 6 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實施途徑 39 6.1 加強組織建設 . 39 6.2 完善制度建設和政策措施 . 42 6.3 積極構建技術服務平臺 . 45 6.4 打通新能源配套消納渠道 . 46 6.5 建立金融服務體系和融資平臺 . 47 6.6 推進信息監管服務平臺建設 . 56 6.7 大力推進人才工程 . 57 6.8 構建公眾參與機制,加強宣教科普培訓體系建設 . 60 7 新能源城市實施方案 64 7.1 實施方案的作用和意義 . 64 7.2 實施方案的編制思路 . 64 7.3 編制實施方案的體會 . 65 1 1 緒論 1.1 課題研究的背景和意義 城市是人類活 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能源終端消費最為集中的區域,城市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對城市可持續發展影響重大。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發展階段,各地新型城鎮化建設也在如火如荼的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勢必造成能源消費的迅猛增加,造成能源供應的緊張、能源資源的短缺,造成人類生存環境的惡化 ,如何協調節能減排與有效的經濟發展和高質量的城市化之間的矛盾,是我們面臨的嚴峻挑戰。 國家能源局擬通過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建設,優化能源結構,構建 “因地制宜、本地消納、多能互補、綜合協調 ”新能源應用模式,提高新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費中的 比重,促進經濟、社會綠色發展。 2012 年 5 月 25 日,國家能源局發布文件國家能源局關于申報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產業園區的通知(國能新能 [2012]156號),正式啟動了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作。通知指出到 2015 年 “建成 100 座新能源示范城市 ”,具體提出了申報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基本條件和評價指標,要求申報城市高度重視新能源城市規劃編制工作,從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提高對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的認識,以規劃編制為抓手,落實城市新能源發展思路和重點措施,明確城市新能源發展目標、項目布局、運營模式和政策措施。同時提出將新能源 城市規劃作為編制實施方案的重要依據。 新能源城市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考慮的問題和因素非常多,目前仍沒有一個較為成熟的發展模式可供借鑒。新能源城市的建設不僅是要促進各類可再生能源及技術在城市的推廣應用,促進適應新能源利用的技術進步,建立適應新能源發展的管理體系和政策機制更是不可忽視的新能源城市建設的主要內容之一。如何合理的將規劃的任務分解、落地實施,如何在短期內實現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對能否在 2015 年實現新能源示范城市規劃中的目標,如何解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融合的問題,確定城市的實 施方案十分關鍵,但許多城市還沒有清晰的思路。 新能源城市建設應該倡導應用為主的理念,但前提是要有產業基礎,如果沒2 有一定的新能源產業, 也不利于促進新能源的應用 ;其次新能源城市 建設 必須市場化運作,主體應該是企業;再次,地方政府必須高度重視,給予政策扶持和優惠措施。新能源在我國發展的時間還比較短,如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新能源的理念,并將新能源城市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是擺在我們面前十分重要的課題。 在此背景下,本 項目 通過 對一些城市 、 園區在新能源城市實施階段所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 完成對其新能源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的編 制任務,協助其實現規劃目標的重點任務,研究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的內涵及其發展的內在規律,并研究在特定條件下新能源城市建設能力形成 和 實現的途徑, 構建新能源示范城市能力建設體系, 以整體推動新能源城市的建設。 1.2 研究的主要內容 新能源示范城市項目已被列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2014-2020 年)的重點項目,這必將是今后一段時間內一項主要的、艱巨的任務,也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任務。新能源城市建設在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到 2015 年末建成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并將所取得的經驗與成果向其他城市推廣,從而推動全社會新能源城市 的建設。 新能源城市建設主要是通過構建新型能源供應與消費體系,發揮眾多部門和行業在新能源建設和應用方面的作用,從而達到全社會合理開發應用新能源,提高新能源應用比例的目的,因此新能源城市要基于建設和運營兩個方面,其核心就是城市新能源城市建設 體系的構建與運營 。 本 報告從新能源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編制入手, 借鑒國內外新能源城市建設的經驗,研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分析影響新能源城市建設因素,探尋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設體系構建要素和方法,幫助各地政府、新能源協會、企業在新能源城市的建設中能夠更好的開展工作,為 2015 年末實 現新能源城市建設目標 ,以及 “ 十三五 ” 期間新能源城市的建設提供有力的支持。 編制新能源城市實施方案,目的就是 通過對新能源城市建設現狀的分析,研究建設內容及 規劃 目標的可達性,保障 項目落地實施,并合理確定分年實施計劃,確保新能源城市規劃目標的實現。實施方案是對新能源城市規劃的深化,是更進3 一步從實踐層面提出新能源城市的建設的途徑,根據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提出合理的年度實施計劃,查找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對城市在硬件建設及軟實力建設方面提出明確的措施和方法。4 2 國際 新能源城市實踐綜述 以“歐洲能源城市獎” 為代表的一系列城市新能源應用實踐,以及國外低碳城市、生態城市建設策略和實踐,取得了豐富的經驗,這為我們研究新能源城市建設能力體提供了大量的案 例 , 具有積極的、可借鑒的重要意義。 2.1 歐洲能源城市獎 2.1.1 基本 情況 歐洲能源城市獎是城市可再生能源應用和節能的綜合性認證,是獲得歐盟官方認可的商業性認證標示。 1988 年在瑞士開始實施, 2009 年獲得歐盟能源部官方認可,成為歐盟可持續能源行動計劃的實施工具和支撐機構。到 2014 年底,歐盟共有 1100 多個城市參與歐洲能源城市獎計劃, 600 多個城市被授予歐洲能源城市獎, 86 個城 市獲得歐洲能源城市金獎。 歐洲能源城市獎是指導和管理公共能源政策的認證工具,幫助城市明確自己的優勢、劣勢以及改進的空間, 最重要的是幫助城市實施最高效的能源供應和質量管理系統 。 歐洲能源城市獎涵括了區域規劃、能源供應以及信息交流等全方位的能源和氣候保護措施。因此,在提高能源效率方面,歐洲能源城市獎是一個非常綜合的質量管理系統。 2.1.2 管理經驗 歐洲能源城市獎的質量管理主要通過以下步驟實施 ? 分析歐洲能源城市獎有專用的綜合分析工具,可對參與城市實施的能源環保項目進行評估,分析參與城市實施活動的優缺點。 ? 規劃基于 對目前形勢的分析,城市將選擇未來適于本城市發展的可持續能源環保項目,形成“能源環境政策規劃”。 ? 實施參與城市將在四年內完成能源和環境政策規劃所涉及的內容。 ? 年度內部審計在執行階段,各類規劃措施將被評估。能源團隊和顧問5 將每年實施一個內部審計來評價規劃是否按預定目標實施。 ? 調整和再審計根據審計結果,參與城市每四年將在現狀分析的基礎上,對規劃進行重新調整,實施新的規劃項目。 ? 認證當參與城市完成預定目標的 50以上時,可申請進行能源獎。 ? 獎勵在獲得認證團隊的認證后,城市領取歐洲能源城市獎或能源金獎。 歐洲 能源城市獎 20 多年的管理經驗表明, 為確保各項措施得以實施,不斷優化能源管理系統尤其重要;不只是理論性的概念和數據收集,實施行動主要著眼于具體行動和基礎設施項目;向廣泛的公眾公布已取得的成果;獎勵取得非凡成果的管理部門負責人;改進產品和服務,以滿足市民的特殊要求。 2.2 歐洲市長盟約 2.2.1 基本 情況 2008 年歐洲聯盟委員會啟動了“市長盟約”行動,支持各級地方政府開展可持續能源發展行動,實現城市減排溫室氣體的目標。市長聯盟是歐盟倡導的、地方政府自愿參加的城市能源和溫室氣體減排行動。盟約簽署城市或地區自愿致力于提高能源效 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增強民眾節能和環保意識等手段,通過一系列可持續能源行動的開展,實現 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 20以上的目標。到 2015 年 4 月底,已有 6298 個歐盟城市簽署了市長聯盟,簽約城市人口達 1.99 億人。 2.2.2 開展工作的步驟 簽約城市將按照三個步驟開展工作( 1)簽署市長聯盟,提出發展目標;簽約城市要開展能源資源和能源需求評估、完成溫室氣體基準排放清單,提出城市的戰略發展目標;( 2)簽約一年內,完成提交可持續能源行動方案;( 3)進展評估,每兩年開展一次進展評估,評 估行動方案中各項活動的進展情況。 2.2.3 管理和機構設置 市長盟約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和支撐,歐盟、國家、研究機構等各個層6 面都在支持歐盟城市開展工作。 歐盟層面 為幫助入約城市實現目標,歐委會聯合歐洲投資銀行等機構為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預計到 2020 年,歐委會將提供約 800 億歐元的研究創新項目基金,以幫助各入約城市執行可持續發展能源計劃。 國家層面 國家支持建立盟約協調機構和盟約城市平臺,以支持盟約城市開展工作,實現發展目標。 城市層面 城市承諾協調整合相關的管理機構和部門,設立專職的管理人員負責推 動市長聯盟各項活動的開展和落實。歐盟、國家政府可為城市專職管理人員提供三年的工資經費支持,三年后需要城市決定是否需要設立專職管理崗位。 2.2.4 技術支持和政策經驗 歐盟已與三級研究機構簽署了協議,為盟約城市提供技術支持服務,重點是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可持續能源利用行動計劃編制和實施方面提供技術支持。 盟約協調機構包括省、區及國家當局,該機構為簽約國提供戰略方針、資金和政策支持。為幫助入約城市實現目標,歐委會聯合歐洲投資銀行等機構為其提供獎金和技術支持,并為此成立了一個有歐洲主要非政府環保組織加盟的協調辦公室,負責 整合各方面資源來支持入約城市。 2.3 德國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 2.3.1 基本 情況 “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項目由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及核安全部發起并資助,聯邦環保局負責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德國實施該項目的目的是選定那些愿意付出長期努力將其能源供應徹底改變為可再生能源的地區,為這些地區提供幫助,并最終實現這一目標。到 2014 年底,德國已有 130 余個縣、鄉鎮及地區簽約確定了這樣的發展目標。 100可再生能源意味著將能源供應完全轉變為可再生能源,包括電、熱和7 交通燃料 100均來自可再生能源。德國政府沒有設定實現 100目 標的時間,根據城市進展的不同,分為 “ 100可再生能源初始地區”和“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兩個階段 。 ? “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 是地區能源轉型的先行示范。他們為試驗創新型可再生能源技術提供空間,創造新型組織及合作方式,并由此擴大地區的行動空間。 ? “ 100可再生能源初始地區” 是“ 能源可再生能源地區”的預備階段。他們吸取先行示范地區的經驗,支持成功方式的推廣,來促進自身能源轉型。他們可調動積極的地區參與者,完成初步的規劃及構想等前期工作以及擁有具備公共影響力的措施。 2.3.2 政策經驗 “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 的申請需要一定的程序。申請者需要說明其地區的資格。此外還需填寫問卷,遞交決議、方案、手冊等。 評委會將對申請進行評定,每年進行兩次審查。決定授予稱號后,將公開向地區頒發并將其標識在“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的地圖上。 4 年后,將重新進行審查。 與“ 100可再生能源地區”和“ 100可再生能源初始地區”地位相聯系的,還有項目團隊的服務,其中包括圖文標志的使用、制定地區海報用于公眾宣傳或巡回展出、咨詢服務、負責人宣傳等地區活動,與其他地區交流以及免費參與“ 100可再生能源”項目研討會 。 2.3.3 國際上代表性的 100可再生能源城市 在歐洲大部分地 區、 美國 , 以及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 100可再生能源目標正在成為新的常態。通過采取一些積極的推進措施,部分國家已建成一些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 100可再生能源 城市,如下表所示。 8 表 1 國際上代表性的 100可再生能源城市 2.4 其他 “新能源城市”建設的國際探索 在理論指導下,全球多個國家進行了實踐與嘗試,如阿聯酋阿布扎比馬斯達爾城,德國弗賴堡,印度班加羅爾,巴西的庫里蒂巴和桑托斯市,澳大利亞的懷阿拉市和哈利法克斯生態城, 美國加州伯克利生態城市,日本生態城市 。 表 2 歐 洲典型低碳城市建設概況 城市 相關規劃或行動計劃 實踐策略與概況 倫敦 倫敦能源策略 市長氣候變化行動計劃 能源更新域低碳技術應用,發展熱電冷聯供系統,用小型可再生能源裝置代替部分由國家電網供應的電力,改善現有和新建建筑的能源效益,引進碳價格制度,向進入市中心的車輛征收費用,提高全民的低碳意識。 哥本哈根 哥本哈根氣候計劃 大力推行風能和生物能發電,建立世界第二大近海風能發電工程,推行高稅的能源使用政策,制定標準推廣節能建筑。 弗萊堡 氣候保護理念 發展策略集中在能源和交通上,推行城市建筑太陽能發電且 并入電網,進行城市有軌電車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其弗班區和里瑟菲爾德新區被視為低碳城市建設的樣本,通過示范區的形式推進低碳城市建設。 9 城市 相關規劃或行動計劃 實踐策略與概況 阿姆斯特丹 氣候變化行動計劃 政府出資進行城市基礎設施的低碳化改造,在 Zuidas區抽取深層湖水減低建筑室內空氣溫度取代傳統空調制冷,鼓勵使用環保交通工具,目前 37的市民騎車出行。 斯德哥爾摩 氣候計劃 關于氣候和能源行動計劃 大力推行城市機動車使用生物質質能,城市車輛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向進入市中心交通擁堵區的車輛征收費用,制定綠色建筑標準促進建筑節能,建設自行車專用道鼓 勵自行車出行,其哈默比湖城已成為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的樣本。 實踐中城市作為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使能源使用與環境排放成本、新能源投入資本與社會效益取得平衡,從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與經濟運營角度上展現了城市低碳化發展的策略。 可持續發展城市的建設實際上是對城市要素的綜合整治,對未來城市建設的目標、內容、方法和實施對策全過程進行規劃建設,實現城市生態系統動態平衡。實踐重點包含了能源利用、城市交通、政策措施等方面,不同城市根據自身特點均有所側重。 1.能源利用 在阿聯酋阿布扎比馬斯達爾城建設中,城市完全以可再生能源,如 風電和太陽能板所產生的電力驅動。城市居民家中都會安裝節能設施,城中的電源都是通過燃燒廢料和太陽能技術生產,住宅中用水產自海水淡化廠,繞城種植的棕櫚樹和紅樹是制造生物能源的原料。 弗賴堡的能源利用系統主要依靠開發新型能源;對太陽能進行研究、開發和生產項目的資助以及建設“太陽能城市”等措施來推廣新能源的普及。 葡萄牙賽爾帕市每年的日照時間超過 3300 小時,利用這一優勢該市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光伏太陽能發電廠;丹麥的哥本哈根則利用風能資源,實施了海上風能發電廠項目;荷蘭海牙幫助居民在住宅安裝獨立的地源熱泵,并更新了 整套的熱交換機和熱泵組成的系統。 伯克利的城市居民提倡簡單節約的生活方式、消費方式及消費觀念;整個區域內確保節能減排技術措施的利用與開發,節能設施的普及,生產上建立系統化的產業循環,整個城市從生產到消費最后到廢棄物的處理屬于封閉的循環體系。 英國政府實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包括減少不必要的能源需求、10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應用可再生能源等;在能源領域快速更新低碳技術,大力發展熱電冷聯供系統,用小型可再生能源裝置代替部分由國家電網供應的電力;構建低碳社區能源規劃框架,制定社區能源發展的中遠期規劃方案和確定能 源規劃組合資源配置方式。 2.城市交通 在阿聯酋阿布扎比,人們依靠廢棄零排放的公共交通公交代步,城內形成比較系統化的公共交通體系。生態城市伯克利利用完善的公共交通體系,采用太陽能交通工具及氫氣車,在城市空間設計中強調自行車優先的理念,提倡步行交通,在功能布局上方便就近出行。巴西城市庫里蒂巴通過追求高度系統化、漸進式的城市規劃設計,實現了土地利用與公共交通一體化,使交通燃料消耗是同等規模城市的 25,每輛車的用油量減少 30。此外,其垃圾回收項目和眾多的以公共汽車文化為核心的各類社會項目也具有鮮明的特色。 3、 能力建設 伯克利城市在政策制定上,鼓勵居民就近工作及頒布“就近出行”政策法規,減少長距離通勤;在地方開發建設時,擴大市民參與決策的權利,提高自覺維護社區環境的公民意識,鼓勵市民實施有利于生態發展的計劃。 弗賴堡依靠提高能源價格以及分發節能燈等方式減少居民的能源消耗。城市垃圾處理項目、居民區生態環境處理項目加強目的明確并有系統的推進措施。 庫里蒂巴通過提高排放標準,減少道路供應,加強稅收、收費等政策執行力度,對乘坐公共交通城市居民及公交企業進行財政補貼。 在英國,碳信托基金會與 143 個地方政府合作制定地方政 府碳管理計劃,旨在控制和減少地方政府部門和公共基礎設施的碳排放。 2.5 小結 國外研究針對各國城市的特點進行了實證分析,從國外可持續發展城市建設的實例分析中可以看出,歐洲以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為主要手段,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歐洲新能源城市活動的設計是圍繞歐盟可再生能源和溫室氣體減排發展目標。歐洲能源城市獎關注的一是綠色低碳可再生能源在城市中的應用;二是城市能源管理體系。歐洲市長聯盟關注的是溫室氣體減排,可再生能源是減排的重要11 手段之一。德國 100可再生能源城市關注的是可再生能源的全面替代和供應,最終形成無碳、清潔、高 效的能源生產和消費體系。 可再生能源和節能是城市低碳、可持續發展的兩大支柱。許多歐洲城市已開始將可持續能源建設與城市規劃、建筑、交通、工業等統籌規劃和協調,將可再生能源系統納入城市發展的總體戰略規劃中。 雖然不同國家的不同城市在進行低碳城市建設過程中設定的具體目標不盡相同,采取的模式也各有差異,具體措施更是千差萬別,但其目標的設定和發展戰略的選擇具有諸多共同特征, 對我國“新能源城市”建設均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 。12 3 我國 新能源 示范 城市 建設 現狀 3.1 國內各類型可持續發展城市的實踐綜述 自 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我國陸續開 展了“清潔能源城市”、“生態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低碳城市”、“綠色城市”等 活動, 充分顯示了城市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我國城市發展中的重要地位。這些 活動從不同的側面,研究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與能源、環境之間的關系,其中包含了新能源建設與應用方面的內容 。 這些為構建新能源示范城市體系提供了大量的應用素材。 在低碳能源利用方面,保定的“太陽能之城”建設的主要內容是,在市區生產、生活等各個領域實現太陽能的綜合利用。上海崇明島積極應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廣泛應 用沼氣和天然氣,在此基礎上,引進全國乃至全世界最先進的技術,運用到當地建筑、交通、能源、資源循環等各領域,在未來發展戰略上,主要依靠可再生能源來滿足區域發展對能源不斷增長的需求。天津中新生態城在能源綜合利用方面,充分利用新能源技術、綠色建筑技術及綠色交通技術,并加強能源梯級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形成與常規能源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的能源利用模式,利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為居民提供生活熱水,在技術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鼓勵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分散供熱區內優先利用地熱供熱,采用熱泵回收余熱、熱電冷三聯供以及與太陽能光熱耦合等技術,實現對能源的綜合利用。 表 3 我國部分可持續發展城市建設實踐 城市 目標設定 規劃與行動 珠海 低碳經濟區 推動液化天然氣公交車和出租車的使用 日照 “氣候中和”網絡城市成員 普及居民太陽能熱水器 ,公共照明設備使用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 ,在農村推廣太陽能保溫大棚、太陽能灶 保定、無錫 低碳城市 鼓勵太陽能光伏設備生產企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