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市民低碳行動服務發售稿.pdf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 民低碳行動服務項目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編號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項目名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 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項目 采購人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SITC i 總 目 錄 競爭性磋商邀請書 . 1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及前附表 . 5 第二章 貨物(工程或服務)需求一覽表 . 28 第三章 服務要求 . 31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前附表 33 第五章 各種格式 . 39 第六章 資格證明文件 50 第1頁 共58頁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編號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競爭性磋商邀請書 SITC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2頁 共58頁 競爭性磋商邀請書 日期2019年 8月 7日 項目編號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1.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以下簡稱采購人)和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 理機構)茲邀請合格供應商就下列服務提交密封響應文件 包件市民低碳行動服務 政府采購編號00-19-W05008 數量壹項 包件預算RMB 800,000.00 有興趣的合格供應商可從以下地址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競爭性磋商文件。 2. 本次采購的合格供應商應滿足下列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即應符合下列 條件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d)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e)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從 2016 年 8 月 7 日至今),在經營活動中 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為此,投標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 款的規定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下列證明材料和書面聲明 (a)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b) 財務狀況報告,由稅務機關出具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證(或依法享受免稅 的證明)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由當地社保中心或類似機 構出具的交納社保資金證明材料); (c)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d)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 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供應商在投 標文件中應提供其已登記入庫的網頁截面或其他證明)。 (3) 近三年(從 2016 年 8 月 7 日至今)未被國家財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政府采購網()等官方渠道列入失 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4) 法人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投標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3頁 共58頁 和由法人出具的對該投標活動承擔全部直接責任的明確承諾。 (5) 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 181 號)的規定,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 本次采購執行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鼓勵環保產品、支持中小微企業、促進殘疾 人就業、支持監獄和戒毒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相 關政策。如投標產品的制造商(工程或服務提供商)為中小微企業,則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 符合財庫〔2011〕181號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業正本聲明函;如投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 位,則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符合財庫〔2017〕141號文格式要求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正本聲 明函, 一旦中標將在中標公告中公告其聲明函, 接受社會監督; 若提供聲明函與事實不符的, 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4. 磋商文件從磋商公告發布之日起, 在公告的有效期內 (公休日除外) 每天 900~1100; 1300~1600時(北京時間)在下述地址公開出售。本磋商文件每套 300元人民幣,售后不 退。 5. 本項目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為 5個工作日。 潛在供應商可在公告有效期限內從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為 http//) 上報名并直接下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電子版,以了解具體的采購需求及相關信息。但是,潛 在供應商如決定參與競爭, 必須于本項目磋商公告的有效期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競爭性磋 商文件購置費,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采購代理機構處領取紙質的競爭性磋商文件。當紙質的 競爭性磋商文件與電子版的競爭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的競爭性磋商文件為準。 有意參與競爭的潛在供應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前臺直接支付競 爭性磋商文件購置費。 對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競爭性磋商文件購置費的潛在供應商, 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拒收其 提交的響應文件,對已經受理的響應文件也將提請磋商小組作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供應商代表前來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購或支付競爭性磋商文件購購置費時, 應攜帶好本 單位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資料(若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時)。 6. 所有供應商應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 1530 時(北京時間)前向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 司(延安西路 358號美麗園大廈 14 樓)遞交一筆金額所參與包件預算金額 1.5的磋商保證 金。 7. 本項目茲定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 1530 時(北京時間,以上海政府采購網顯示的時 間為準),截止響應,并在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開標大廳公開開標 和開啟簽到,屆時請供應商委派代表前往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靜安區延安西路 358號美 麗園大廈 19 樓,具體會議室詳見電梯廳電子屏幕),并登陸上海政府采購網 (http//)參加磋商。 采購人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4頁 共58頁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 100號 郵政編碼200003 電話號碼23115656 傳真號碼63555912 聯系人朱毅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延安西路 358號美麗園大廈 14樓 郵政編碼200040 聯系人徐迪 電話86-21-62791919120 傳真86-21-62791616120 郵箱 第5頁 共58頁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編號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及前附表 SITC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6頁 共58頁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序號 條款號 內 容 1 1 項目名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服務名稱 市民低碳行動服務 2 2 采購人名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 100 號 郵政編碼200003 電話號碼23115656 傳真號碼63555912 聯系人朱毅 3 2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上海國際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延安西路 358號美麗園大廈 14 樓 郵編200040 聯系人徐迪 電話86-21-62791919120 傳真86-21-628791616120 郵箱 4 7 對競爭性磋商文件提出澄清問題的截止時間 2019 年 8 月 14 日 1000時(北京時間) 5 16.1 磋商響應保證金磋商響應保證金的金額為所參與包件預算的 1.5;其有效期不短 于磋商有效期;其收退規定見供應商須知附件 1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投標保證金 提交和退還操作須知。 供應商代表請注意提醒貴單位財務人員, 在保證金的匯款附言中請務必注明 “保 證金項目編號”(示例“保證金12300001”)。 當供應商同時參與多包件項目的兩個以上包件的競爭時,須在響應文件的“響應 函”之后,附上用下列格式填寫的“保證金分配一覽表” 保證金分配一覽表 包件編號 該包件的保證金(元) 如果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寫和提交“保證金分配一覽表”,且該供應商為本項 目提交的保證金總金額又不足時, 磋商小組將按其所參與的全部包件的保證金均不符 合要求來處理。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7頁 共58頁 序號 條款號 內 容 6 17.1 競爭性磋商有效期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 7 18.1 響應文件副本的套數 按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滬財采〔2012〕22 號)的相關規定 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同時,在磋商會當天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期前,遞交壹套正本和兩套副本紙質 版響應文件。 8 19.1 提交響應文件的方法按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滬財采〔2012〕22 號)的相關規定提交電子響應文件,并在磋商會當天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期前,遞 交壹套正本和四套副本紙質版響應文件。 9 19.2(2) 擬供貨物(工程或服務)名稱 市民低碳行動服務 項目編號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響應文件提交至按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滬財采〔2012〕22號) 的相關規定執行。 10 20.1 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期2019 年 8 月 23 日 1530 時(北京時間,以上海政府采購 網顯示的時間為準) 11 23.2(6) 進行最后報價前是否進行及進行幾輪中間報價不進行中間報價。 12 26.2.1 (2) 最多允許的負偏離項數3 項 13 29 貨物(工程或服務)數量及服務變更±10(指因貨物數量及伴隨服務內容(工程 或服務內容)變更所導致的成交價格變化范圍,此時成交人所報單價應保持不變) 14 31.1 合同簽約地點待定 15 補充條 款 采購服務費本次競爭性磋商的采購服務費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標準為各包件成交通 知書中列明的成交金額的 1.5(如成交金額的幣種為外幣,則以提交首次響應文件 截止日中國銀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價換算成人民幣);支付時間為收到成交通 知書后十四(14)天內。如果成交人未按上述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采購服務費, 采購代理機構有權不退還其保證金。 成交人代表請注意提醒貴單位財務人員,在采購服務費的匯款附言中請務必注 明“采購服務費項目編號”(示例“采購服務費12300001”)。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8頁 共58頁 供應商須知 一、總則 1 適用范圍 本競爭性磋商文件適用于本須知前附表第1項所列項目及貨物(工程或服務)的采購。 2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本次采購的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見本須知前附表第2項和第3項。 3 合格的供應商 3.1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不得參加競 爭性磋商。 3.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包件的 競爭或者未劃分包件的同一采購項目的競爭。 3.3 只有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按商業法規運作,且不是采購人附屬機構的企業才可以參 與本采購項下的競爭。 3.4 供應商應滿足競爭性磋商邀請函第 2條中規定的合格供應商的各項資格要求。 3.5 如果本次采購允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競爭性磋商聯合體參與競爭,則整個競爭 性磋商聯合體將被視為一個供應商,且組成競爭性磋商聯合體的牽頭人及各成員應滿足競 爭性磋商邀請函第 2 條所列明的相關資格要求。當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競爭性磋商 聯合體時,除須提交聯合體各方各自的相關證明文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隨響應文件一起提交一份“共同競爭性磋商協議”,該協議中應明確指定聯合體 的牽頭人,闡明聯合體各方的職責和分工,聲明聯合體各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將承擔各自 獨立和相互連帶的責任; (2) 聯合體各方的職責和分工應與各自的特長、專業工作經驗和資質等級允許承擔的工 作范圍(若有時)相適應; (3) 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成交后簽署的合同文件,對聯合體的每一成員均具有法律約束 力; (4) 除牽頭人之外的聯合體其他各方的單位負責人應簽署并提交一份授權書,以證明聯 合體牽頭人的資格; (5) 聯合體牽頭人應被授權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聯合體牽 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實施; (6) 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也不得同時加入 兩個或兩個以上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如有違反將取消全部相關供應商參加磋 商資格;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9頁 共58頁 (7) 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共同競爭性磋商協議”中分工承擔該專業 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成員確定整個聯合體該專業的資質等級。 4 競爭性磋商費用 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編寫和提交響應文件的所有費用,不論磋商結果如何,采購人和采 購代理機構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5 質疑 如供應商認為競爭性談判文件、采購過程或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 在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質疑期限內,以符合要求的書面形式向 競爭性磋商邀請書中注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全 部質疑,否則將不予受理。 二、競爭性磋商文件 6 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構成 6.1 競爭性磋商文件包括 章節 名稱 競爭性磋商邀請書 一 供應商須知及前附表 二 貨物(工程或服務)需求一覽表 三 服務要求 附件1 圖樣(如果有的話) 四 合同條款及前附表 五 各種格式 六 資格證明文件 6.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章節、條款、格式、圖樣、附表和附件。 如果供應商沒有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小組的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響應文件沒有 對競爭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實質性響應,則屬于供應商的風險。根據本須知第26條 的規定,沒有實質性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7 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對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澄清的供應商,均應在本須知前附表第4項規定的截止 時間前按本須知前附表第3項規定中的通訊地址以書面形式(如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下 同)發給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對在該截止時間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將以書面形式 予以答復,同時將書面答復寄送給每個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答復中包括所問問題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0頁 共58頁 及答復,但不包括問題的來源。 8 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前的任何時候,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可 主動地或在解答供應商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修改。 8.2 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并對 其具有約束力。供應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確認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8.3 為使供應商在編寫響應文件時有充足的時間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進行研究, 采購人可以自行決定,酌情延后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 三、響應文件的編制 9 競爭性磋商語言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就有關競爭性磋商的所有來往函電 均應使用中文。供應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語言打印的資料,但有關的段落必須翻譯成中文,在 有差異和矛盾時以中文為準。 10 響應文件的構成 供應商編寫的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本須知第11條要求填寫的響應函; (2) 按照本須知第12條和第13條要求填寫的報價表; (3) 按照本須知第14條要求出具的資格證明文件,以證明供應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 力履行合同; (4) 按照本須知第14.4條要求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及其伴隨服務(工 程或服務)是合格的貨物和服務,且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 (5) 按照本須知第16條要求提交的磋商響應保證金。 11 響應函 供應商應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響應函格式”完整地填寫響應函。 12 競爭性磋商報價 12.1 供應商應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寫競爭性磋商報價表, 說明所提供貨物的名稱、型號及規格、原產地及制造商、數量、單價和總價 (或所提供服務 的數量、單價和總價)。每種貨物(或每項服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 不予接受。 12.2 供應商不得將可能影響擬供產品主要功能或性能的標準配件或隨機備品、備件列為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1頁 共58頁 選購件,否則將不予認同,在評審時仍將把這部分價格計入供應商的評審價格之中。 12.3 供應商的報價不應有缺漏項。如有缺漏項,在磋商過程中將要求供應商補全,且磋 商小組有權要求供應商在磋商中明確作出以下承諾“所提交的響應文件報價范圍已經涵 蓋了實現競爭性磋商文件各項要求或需求的全部配置(包括明示和暗示的)”。 12.4 供應商在其供貨清單中如有超出競爭性磋商文件貨物(工程或服務)需求一覽表及技 術規格(或要求)要求的附加、輔助或額外的部件、配件、裝置、設備或軟件(工程或服 務),不論其是否標明分項價格,在計算評審價時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應商在其“響應 函”和“競爭性磋商報價匯總表”中對這一部分價格作出了明確申明。 12.5 供應商不得將從第三方采購設備的隨機備品、備件列為需要另行收費的備品、備 件,否則在授予合同時將從授標對象的競爭性磋商報價中扣除這部分費用,但在計算評審 價時這部分費用將不予扣除。 12.6 競爭性磋商報價表中的價格應按下列方式分開填寫 (1) 對所供應的貨物報稅后交貨價(DDP),目的地見合同條款前附表第錯誤未找到引 用源。 項。該報價必須包括制造和裝配貨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貨物本身已支付或將要支 付的增值稅、產品稅、銷售稅和其他稅費 (或對所提供的服務進行報價,該報價必須包括供 應商提供相關服務所包括的所有人力成本、操作成本、管理費用、增值稅和其他全部稅 費); (2) 供應商應根據產品的技術狀況列出質量保證期內標準備品、備件的清單和價格,并 將該備件價計入競爭性磋商總價,若所提供的產品無需備品、備件,則應在響應文件中說 明,否則在磋商小組有權要求供應商在磋商中明確作出以下承諾“所提供的產品在質量 保證期內無需備品、備件”(本款對服務類采購不適用); (3) 合同條款前附表第錯誤未找到引用源。項中列明的所有伴隨服務的費用(本款對服 務類采購不適用); 12.7 供應商應按照本須知第12.6條的要求分類報價,其目的是便于磋商小組評審。在任 何情況下,分類報價方式并不限制采購人以任何條款簽訂合同的權利。 12.8 競爭性磋商報價表中標明的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變更,以可調整的價格提交的響應文件將視為非實質性響應而予以否決。 13 報價貨幣 本采購項下的響應文件應以人民幣(RMB)報價。 14 資格證明文件 14.1 按照本須知第10條的規定,供應商應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4.2 供應商提交的證明其有資格參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應能使采購人 和采購代理機構滿意,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供應商必須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2頁 共58頁 (2) 如果供應商在上海沒有營業地點,供應商應由或將由(如果成交的話)一家在上海營 業的機構代理。該代理機構應有相應的裝備,并有能力履行合同條款和(或)技術規格(或 要求)中規定的賣方所應承擔的維護、保養、修理和備件儲存的義務。 14.3 供應商應填寫并提交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資格證明文件。 14.4 供應商的信用情況將以采購代理機構從財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 )、中國政府采購網()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為準,所查得 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將與采購文件等一并歸檔。 15 證明貨物及服務(工程或服務)合格性的文件 15.1 按照本須知第10條的規定,供應商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證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 所有貨物及伴隨服務(工程或服務)的合格性,并能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證明文件 應作為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5.2 證明貨物及伴隨服務(工程或服務)合格性的文件應包括競爭性磋商報價表中對貨物 及伴隨服務(工程或服務)原產地的聲明。 15.3 證明貨物及伴隨服務(工程或服務)能夠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 資料、圖樣和數據,供應商應提供 (1) 貨物主要技術指標和運行性能的詳細說明(工程或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2) 為使采購人能夠正常、連續地使用所購貨物,響應文件中應提供貨物在質量保證期 結束后兩(2)年內所需的完整的備件和特種工具清單,包括備件和特種工具的貨源及現行 價格(工程或服務的時間); (3) 逐條對技術規格 (或要求) 進行評議,說明自己提供的貨物及伴隨服務 (工程或服務) 是否作出了實質性響應,并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逐條填報“技術規格響 應/偏離表”(或“技術要求響應/偏離表”); (4) 對采購人提出的商務條款進行評議,并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填報 “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 (5) 凡是響應文件的商務或技術部分與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之間存在負偏離 (即不能滿 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必須在響應文件的“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和“技術規格響 應/偏離表”(或“技術要求響應/偏離表”)中予以反映,否則在成交后一律不予考慮。但 在評審時,如果在響應文件的“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和“技術規格響應/偏離表”(或 “技術要求響應/偏離表”)之外發現上述負偏離的,則將作出對供應商不利的評估。 16 磋商響應保證金 16.1 供應商應提交一筆金額不少于本須知前附表第5項規定的磋商響應保證金,并作為其 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響應保證金是為了保護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免遭因供應商的行為而蒙受的損失。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在因供應商的行為而蒙受損失時,可根據本須知第16.5條的規定不退 還其磋商響應保證金。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3頁 共58頁 16.2 對沒有隨附磋商響應保證金的響應文件,在評審時將視為非響應性文件而予以否 決。 16.3 未成交人的磋商響應保證金,將在采購人向成交人發出成交通知書后的 5 個工作日 內退還。 16.4 成交人的磋商響應保證金,將在成交人按本須知第31條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并按 本須知第32條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后的 5個工作日內退還。 16.5 當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時,磋商響應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 供應商在其響應函中聲明的競爭性磋商有效期內撤銷響應文件;或 (2) 成交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 (a) 根據本須知第31條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 (b) 根據本須知第32條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若合同條款有約定);或 (c) 根據本須知第33條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采購服務費。 17 競爭性磋商有效期 17.1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應從本須知第20.1條規定的提交響應文件的日起,在本須知 前附表第6項所規定的競爭性磋商有效期內保持有效。競爭性磋商有效期比規定短的響應文 件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而予以否決。 17.2 在特殊情況下,在原競爭性磋商有效期屆滿之前,采購人可征得供應商的同意延長 競爭性磋商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供應商可以拒絕采購人的這種要 求,其磋商響應保證金不會因此而不被退還。同意延長競爭性磋商有效期的供應商既不能 被要求也不允許修改其響應文件,但要相應延長其磋商響應保證金的有效期。 18 響應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8.1 供應商應按照本須知第10條的要求,準備 1 套響應文件正本和本須知前附表第7項規 定套數的副本,每套響應文件均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 符,將以正本為準。 18.2 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應使用不能輕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檔案墨水書寫或用打印 機打印,響應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復印機復制。不論是書寫、打印或復制,均應做到清晰、 整潔、規范。 18.3 響應文件的正本應由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或經正式授權并對供應商有約束力的代表 簽字和加蓋供應商的單位公章(公章是指符合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 章的規定(國發〔1999〕25 號)的單位正式印章,下同)。由授權代表簽字時,須在響 應文件中加附“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其格式應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規定。除沒 有修改過的印刷文件(如產品樣本等)外,正本響應文件的每一頁均應由供應商的單位負責 人或其授權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簽字。 18.4 除供應商對錯漏之處做必要修改或補充外,響應文件中不得有隨意的行間插字、涂 改和增刪。如確有錯漏之處確需要手工修改或補充,則必須由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或其授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4頁 共58頁 權代表在修改或補充之處簽字和蓋章。 18.5 當磋商文件要求供應商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上傳電子響應文件時,供應商應按該網 站的要求將電子響應文件轉換成符合要求的格式,并按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 法(滬財采〔2012〕22 號)的規定,通過該網站認可的用于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的數字 證書上傳其電子響應文件。 18.6 當要求供應商在上傳電子響應文件的基礎上另行提交紙型響應文件時,或者要求供 應商在上傳和/或提交電子和/或紙型響應文件的基礎上在指定網站的價格填報欄中直接填報 價格時,上述響應文件及報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應商應保證相關內容間的一致性。如 果在評審或簽署合同時發現某一供應商所提交上述文件或報價的內容存在不一致時,談判 小組和采購人都將按不利于該供應商的原則進行處理。 18.7 除供應商對錯漏之處做必要修改或補充外,響應文件中不得有隨意的行間插字、涂 改和增刪。如確有錯漏之處確需要手工修改或補充,則必須由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或其授 權代表在修改或補充之處簽字和蓋章。 18.8 響應文件副本的上述簽名及蓋章之處既可由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親筆 簽署,也可以通過復印將上述簽名及蓋章復制到副本上。 18.9 當采購人有要求時,供應商成交后應按采購人的要求制作并提交若干套紙型響應文 件,并保證紙型響應文件的內容與此前上傳的電子響應文件的內容以及在談判過程中提交 的補充響應文件的內容完全一致。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19 響應文件的密封、標記和發送 19.1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按本須知前附表第8項所規定的方式提交響應文件。 19.2 當要求供應商通過紙型方式提交響應文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單獨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標明“正 本”或“副本”字樣,再將這些信封密封裝入一個外套的大信封(大口袋或包裝箱)中。 (2) 內外層信封均應 (a) 標明本須知前附表第9項中注明的擬供貨物(工程或服務)名稱及 項目編號,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時(北京時間)(填入 本須知第20.1條規定的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時間)之前不得啟封” 的字樣;和 (b) 按本須知前附表第9項中說明的地址發往或送往指定地點。 (3) 在內層信封上還應寫明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以便在響應文件被宣布為“遲到” 時,能原封退回。 (4) 如果外層信封末按上述第(1)款和第(2)款的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采購人和采購 代理機構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5) 對逾期送達或外層信封未按規定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受理 (內層密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5頁 共58頁 封情況不作為判定拒收的條件)。 19.3 當要求供應商通過電子采購平臺提交電子響應文件時,應按 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 理暫行辦法(滬財采〔2012〕22 號)及相關電子采購平臺的操作規程用密鑰對電子響應 文件進行加密,并保證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后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能夠順利地對其電 子響應文件進行解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未能將對其響應文件進行解密的,視為該供應商 放棄參與競爭。 20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 20.1 采購代理機構收到響應文件的時間不得遲于本須知前附表第10項規定的截止日期和 時間。 20.2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按本須知第8條的規定,通過修改競爭性磋商文件自行決 定酌情延后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在此情況下,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與供應商之間受提 交響應文件截止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后至新的截止期。 21 遲交的響應文件 按照本須知第19.2條第(3)款和第20條的規定,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 規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響應文件。 22 響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銷 22.1 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后,可以主動修改或撤回其響應文件,但必須在規定的提交 響應文件截止期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22.2 供應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書應按本須知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進行簽署、密封、標 記和發送,并應在內層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樣。 22.3 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之后,供應商可以根據磋商小組作出的對采購需求中的技 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變更,對其響應文件做出相應的修改。 22.4 根據本須知第16.5條的規定,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期至競爭性磋商有效期屆滿這段 時間內,供應商不得撤銷其響應文件(包括補充提交的響應文件),否則其磋商響應保證金 將不予退還。 五、磋商和評審 23 磋商 23.1 磋商小組組成 競爭性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 3人以上單數組成。 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的貨物(工程或服務)采購項目,磋商小組由 5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少于 競爭性磋商小組成員總數的 2/3。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6頁 共58頁 23.2 磋商程序 由競爭性磋商小組負責主持磋商,整個競爭性磋商程序如下所述 (1) 對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確認,并在評審報告中予以記錄。 (2) 對參加磋商的供應商進行確認,同意推薦并邀請相關供應商參加磋商,并在評審報 告中予以記錄。 (3) 對各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初步評審,確認其是否合格;對初步評審不合格的 供應商應予以告知,并在評審報告中予以記錄。 (4) 磋商小組所有成員與初步評審合格的供應商逐個進行磋商。 (5) 如決定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將以書面形式 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并要求各供應商根據上述變動情況及磋商小組的要求提交補 充響應文件。 (6) 要求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提交最后報價 (一般只進行 2輪報價,即 第 2輪報價即為最后報價;報價輪次數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11項)。 (7) 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進行詳細評審,并最終確定向采購人推薦的成交候選人。 23.3 文件簽署 供應商在磋商過程中提交的補充響應文件及最后報價均應由其單位負責人或單位負責 人的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附有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對允許自 然人參予競爭的項目且供應商為自然人的, 上述或補充響應文件及最后報價應由其本人簽字 并附身份證明。 23.4 退出磋商 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 可以根據磋商情況自主選擇退出磋商。 采購代理機構將在磋商結束后的 5個工作日內向退出磋商的供應商退還磋商響應保證金。 23.5 最后報價 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應不少于 3家, 除非在指定媒體發布招標或競爭性磋商公告后只 有 2家供應商參加投標或磋商(此時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應為 2家,對原為招標的項目應 按規定辦理采購方式變更手續,下同)。 24 磋商和評審過程的保密性 24.1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為止,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 (含 補充響應文件) 和報價信息,與對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有關的資料以及授標 意見等,均不得向供應商及與評審無關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評審過程中,如果供應商試圖在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比較及授予合同 方面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或)磋商小組的評委施加任何影響,其響應文件將被否 決。 25 響應文件的澄清 為有助于對響應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磋商小組或經磋商小組授權的采購代理機構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處市民低碳行動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項目編號 SHXM-00-20190806-0437/19300522) 第17頁 共58頁 可要求供應商對其響應文件進行澄清,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復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供應商的 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供應商按 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及磋商小組的要求提交補充響應文件除外。 26 評審辦法 26.1 初步評審 26.1.1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不再進入后續的磋商及詳細評審 (1) 供應商未提交磋商響應保證金或保證金金額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磋商響應保證 金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銀行或磋商響應保函的格式不符合本須知第16條的要求; (2) 在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報名后未至招標代理機構獲取招標文 件的; (3) 響應文件 (含紙型或電子響應文件) 的簽署或蓋章情況不符合本須知第18.3條或第18.5 條的規定 (包括當響應文件由授權代表簽字時,未提交格式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第六章要求 的“單位負責人授權書”); (4) 未提供資格證明文件或供應商的資格不滿足競爭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