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晉政辦發〔2020〕3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精神,促進我省養老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推進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一解決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場所。落實住宅小區配置養老服務場所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按照“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落實養老服務場所。無養老服務設施的老舊社區,由縣級政府采取購置、置1換、租賃或在小區內選址新建的辦法解決養老服務場所。到2022年,配建設施達標率達到100。利用閑置資源解決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探索將空置的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用于開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務。市、縣政府要制定將閑置設施整合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整合改造中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依法加快辦理登記手續。推進國有企業所屬培訓中心和療養機構改革,對具備條件的加快資源整合、集中運營,用于提供養老服務。凡利用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筑或者建筑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二扶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穩步發展。支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多功能、專業化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除申報國家扶持社區建設項目外,各級財政結合財力統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資金,用于解決我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嚴重不足問題。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設區市應當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對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不足或規劃滯后的,應在市、縣、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時予以完善,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2設施。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三支持居家、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訪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打造“三社聯動”機制,以社區為平臺、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大力支持志愿養老服務,積極探索互助養老服務。大力培養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加快建立志愿服務記錄制度,積極探索“學生社區志愿服務計學分”“時間銀行”等做法,保護志愿者合法權益。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住建廳、省教育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二、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四實施特困人員供養設施敬老院提升工程。對符合要求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進行提質升級改造,逐步整合房屋簡陋、設施陳舊、安全系數低的敬老院,2020年重點整合入住20人以下的敬老院。到2021年,全省標準化中心敬老院和區域性養老中心達到300個,高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優先到區域性養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集中供養,實現生活條件改善、服務質量提升、特困人員滿意。同時,充分調動社會資源,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公建民營等方式,提高對特困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3五實施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示范工程。各地要將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多渠道探索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長效運行的體制和機制,鼓勵并支持社會組織、農民協會、養老服務機構等參與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行管理,重點扶持以縣為區域連片管理、連鎖運行,形成品牌化、連鎖化的服務機構。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六穩步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機制,積極防范和及時發現意外風險。率先在偏關、寧武、靜樂、興縣、臨縣、石樓、永和、大寧、天鎮、廣靈等地開展“暖心工程”,通過信息技術掌握獨居、空巢等老年人實時情況,實現對他們的服務和關愛。鼓勵社會組織、志愿服務隊伍等積極參與“一幫一”關愛對接,為農村獨居、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幫助。省民政廳、省衛健委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主體作用七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依法落實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制度,實行市場主體投資養老服務“零門檻”。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以依法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范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申請設立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4門申請登記,不再經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支持新興養老業態發展,對于養老服務機構以外的其他提供養老服務的主體,鼓勵其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非本地投資者含外資舉辦養老服務項目與當地投資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當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八支持多業態多模式發展養老服務。支持社會力量采取獨資、合資、合作、股份制、PPP等模式投資養老服務,鼓勵舉辦規?;?、連鎖化、集團化養老企業。積極落實城企協同推進養老服務發展行動計劃。聚焦減稅降費,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為社區提供老年人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的,可享受稅費減免扶持政策。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和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九培育養老服務品牌。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品牌,著力培育十大養老服務品牌、十大康養特色品牌,為全省養老服務業發展起到示范帶動作用。同時,對養老服務品牌商標依法加強保護。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民政廳、省衛健委和市縣人民政5府負責四、大力發展康養產業十做大做強康養產業。依托我省氣候、區位、飲食、文化旅游等優勢,緊緊圍繞實施重大項目謀劃,通過政策扶持和投資拉動,加快建設一批康養社區、康養小鎮、康養民宿村和森林康養基地。加大康養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培育一批旗艦龍頭企業,自北大同向南晉城打造我省獨特的融休閑、養生、養心、養老、旅居、醫療、護理為一體的康養產業帶,努力構建大康養格局,著力打造“夏養山西”康養品牌。鼓勵房地產業與康養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康養項目,有條件的城市可在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中試點配建一定比例的養老公寓等,物業服務企業要與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密切協作,并為其提供便利服務。推動落實支持康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1晉民發〔2019〕31號,積極與周邊省市對接交流,建立信息平臺,吸引周邊省市老年人來晉旅居養生、抱團養老,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京津冀豫夏季養生的后花園。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健委、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五、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十一推進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革。原則上,今后新建的、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和運營效果不好6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要采取公辦民營模式。到2020年底,全省養老機構中,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和公辦民營養老服務機構所占比例基本達到70以上。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革,特別是參與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敬老院改制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改革,在滿足特困人員、經濟困難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失獨家庭老年人需求等條件下,其余床位可向社會開放。公辦民營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方應定期向委托部門報告機構資產情況、運營情況,及時報告突發重大情況。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十二解決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審驗問題。依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做好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能。對依法申報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和消防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主動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依法盡快辦理。各地要結合實際推行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注重分類引導。推動養老服務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隱患自查自改,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抓好農村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十三加快養老人才培養。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及定期培訓,使其掌握養老服務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按規定落實養老服7務從業人員培訓費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組織開展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按規定授予榮譽稱號,并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推動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養老服務、養老護理、中醫養生等相關專業。把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范圍。養老服務機構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養老服務機構,新招用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也可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補貼范圍。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開發就業見習崗位,接收符合條件的青年參加就業見習,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總工會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十四加強養老服務監管。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將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共享至省級共享平臺或省級部門間數據接口,加強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及虐老、欺老等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詐銷售的意識和能力。鼓勵群眾提供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線8索,嚴厲查處非法集資行為。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保監局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六、支持養老服務政策措施十五拓寬融資渠道。信貸支持。鼓勵商業銀行向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允許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更好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用,對從事養老服務行業并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給予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場化、規范化程度高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保險支持。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舉辦養老服務機構或參與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和運營,適度拓寬保險資金投資建設養老項目資金來源。政策銀行支持。加強與政府部門、醫療系統和投資主體的溝通,建立支持養老服務工作聯動機制,加強融資模式創新,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優先支持重點項目范圍內的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項目。發行債券。按照政府專項債券政策和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支持采取發行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籌集資金,用于建設養老設施、購置設備和收購改造社會閑置資源9等。鼓勵企業發行可續期債券,用于養老服務機構等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建設。對于項目建成后有穩定現金流的養老服務項目,允許以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債券發行提供質押擔保。允許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方式為債券提供增信。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民政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保監局、山西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十六加大財政支持。落實相關補貼政策。財政部門應落實好建設補助、運營補貼、貸款貼息、民辦公助等補貼政策。省級財政主要落實建設補助、貸款貼息、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鄉鎮特困供養機構敬老院維修改造資金;市級財政主要落實建設補助、貸款貼息配套和民辦養老機構、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補貼;縣級財政主要落實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補貼、城市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運行補貼和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對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服務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制定政府購買標準,主要用于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不斷滿足養老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消費。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十七保障用地需求。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登記機關頒發的社會服務01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自然資源、民政部門要積極落實劃撥用地政策。鼓勵各地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養老服務設施。存量商業服務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為降低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成本,可以出租或先租后讓方式供應。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民政廳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十八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取得的符合條件的免稅收入,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至以后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境內外資舉辦養老服務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全額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收費項目包括自然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土地登記費和人防部門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11建設費。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七、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十九提升醫養結合能力。備案管理。對養老服務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等,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開展區域衛生規劃時要為養老服務機構舉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留出空間。納入醫保。醫療保障部門要根據養老服務機構舉辦和內設醫療機構特點,將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完善協議管理規定,依法嚴格監管。醫中有養。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范圍開展養老服務。鼓勵鄉鎮衛生院開展養老服務,推動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與村衛生室一體化發展。簽約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系,有條件的地區可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老年人服務。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二十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養老院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等標準和規范。全面開展質量隱患整治工作,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掛號銷賬,確保養老院全部整治過關。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養老院等級評定。健全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1二十一實施“互聯網”行動。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拓展信息技術在養老領域的應用,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線上線下無縫對接,做好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促進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硬件等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深度應用。建設一批“智慧養老院”,推廣物聯網和遠程智能安防監控技術。運用互聯網和生物識別技術,探索建立老年人補貼遠程申報審核機制。加快建設全省養老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對接。省工信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二十二發展老年教育。優先發展社區老年教育,鼓勵各級老年大學向社區拓展,方便老年人就近學習。鼓勵各類教育機構通過多種形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鼓勵有職稱和專業水平的老年人發揮余熱,為社區老年人傳授知識和技能。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二十三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所有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實施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引導城鄉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扶貧辦、省殘聯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31二十四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擴大養老責任險覆蓋范圍,鼓勵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投保雇主責任險和養老服務綜合責任險。2020年底前,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鼓勵保險公司設置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老年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省衛健委、山西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八、加強組織領導二十五建立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省政府建立由省民政廳牽頭的養老服務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各地要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將養老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對落實養老服務政策積極主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的,在安排財政補助及有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方面給予傾斜支持;要充實、加強基層養老工作力量,強化區域養老服務資源統籌管理。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牽頭到位、協同配合、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41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各民主黨派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4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