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結構、 霧霾治理與可持續增長.pdf
2016 年第 1 期 能源結構 、 霧霾治理與可持續增長 陳詩一 陳登科 * 摘 要 中 國 霧 霾 頻 發 引 起 了 國 內 外 的 廣 泛 關 注 , 與 此 同 時 經 濟 發 展 進 入 “ 新 常 態 ” 階 段 , 經 濟 下 行 壓 力 增 加 。 在 此 背 景 下 , 霧 霾 的 形 成 機 制 是 什 么 以 及 如 何 實 現 治 霾 和 增 長 雙 贏 的 目 標 是 亟 需 回 答 的 問 題 。 為 此 , 本 文 綜 合 運 用 聯 立 方 程 組 模 型 與 增 長 核 算 分 析 框 架 測 算 了 主 要 污 染 物 對 霧 霾 的 貢 獻 度 , 并 在 此 基 礎 上 進 一 步 模 擬 了 實 現 治 霾 和 經 濟 增 長 雙 贏 目 標 的 能 源 結 構 演 化 路 徑 與 相 應 的 政 策 選 擇 。 研 究 發 現 ( 1 ) 煤 炭 消 耗 是 霧 霾 主 要 污 染 物 P M 2 . 5 的 首 要 貢 獻 者 ; ( 2 ) 為 同 時 實 現 2025 年 經 濟 增 長 率 保 持 6 . 5 和 P M 2 . 5 濃 度 在 2013 年 的 基 礎 上 下 降 30 的 大 氣 防 治 雙 贏 目 標 , 工 業 耗 煤 占 一 次 工 業 能 源 消 費 的 比 重 須 從 2013 年 的 68 . 5 下 降 到 2025 年 的 50 ; ( 3 ) 能 源 結 構 的 合 理演化不會自發形成 , 需要政府進行合理的財政補貼 。 關鍵詞 能源結構 ; 治霾和經濟增長雙贏 ; 財政補貼 一 、 問題的提出 如 何 在 降 低 霧 霾 濃 度 、 改 善 環 境 質 量 的 同 時 , 保 持 經 濟 增 長 在 合 理 區 間 運 行 , 是 當 前 政 府 、 學 界 共 同 面 臨 的 重 大 現 實 課 題 。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 中 國 經 濟 迅 猛 發 展 , 一 躍 成 為 世 界 第 二 大 經 濟 體 , 但 與 之 相 伴 的 是 , 生 態 環 境 惡 化 問 題 日 趨 嚴 重 。 特 別 是 近 年 來 , 全 國 各 地 霧 霾 污 染 事 件 頻 發 ① , 引 起 了 國 內 社 會 各 界 , 甚 至 是 國 際 社 會 的 廣 泛 關 注 。 事 實 上 , 始 于 2013 年 的 全 國 大 氣 霾 污 染 雖 經 國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多 方 治 理 有 所 減 緩 , 但 是 并 沒 有 得 到 根 本 解 決 。 2015 年 11 月 , 沈 陽 市 PM 2.5 濃 度 一 度 達 到 1155 微 克 / 立 方 米 , 局 地 甚 至 突 破 1400 微 克 / 立 方 米 , 北 京 市 P M 2 . 5 濃 度 也 一 * 陳 詩 一 , 復 旦 大 學 經 濟 學 院 , 郵 政 編 碼 210043 , 電 子 信 箱 ; 陳 登 科 ( 通 訊 作 者 ) , 復 旦 大 學經濟學院 , 郵政編碼 210043 , 電子信箱 13110680005 。 作 者 感 謝 教 育 部 長 江 學 者 獎 勵 計 劃 、 國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學 基 金 ( 71525006 ) 、 上 海 市 領 軍 人 才 和 復 旦 大 學 卓 識 人 才 計 劃 的 資 助 。 本 文 也 是 國 家 社 科 基 金 重 大 項 目 “ 霧 霾 治 理 與 經 濟 發 展 方 式 轉 變 機 制 研 究 ” ( 14 ZDB 144 ) 的 階 段 性 成果。 感謝匿名審稿人的意見, 文責自負。 ① 由 于 霧 霾 成 分 較 為 復 雜 , 同 時 結 合 數 據 的 可 得 性 , 本 文 霧 霾 濃 度 主 要 是 指 PM 2.5 與 PM 10 這 兩 種 對 人 體 健 康 損害較大 、 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污染物濃度 。 59度 飆 升 到 1000 微 克 / 立 方 米 , 而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 WHO ) 所 公 布 的 對 人 體 健 康 的 無 害 標 準 只 有 25 微 克 / 立 方 米 。 嚴 重 的 霧 霾 污 染 仍 然 是 老 百 姓 的 “ 心 肺 之 患 ” 。 霧 霾 不 僅 嚴 重 威 脅 了 公 眾 的 生 活 和 健 康 , 而 且 對 社 會 經 濟 產 生 諸 多 負 面 影 響 。 霧 霾 已 經 成 為 中 國 吸 引 外 商 來 華 投 資 、 引 進 國 外 人 才 以 及 發 展 旅 游 服 務 業 等 方 面 的 重 要 障 礙 , 其 影 響 遠 超 過 經 濟 利 益 損 失 本 身 ( 魏 巍 賢 、 馬 喜 立 , 2015 ) 。 由 此 可 見 , 霧 霾 治 理 刻 不 容 緩 。 中 國 霧 霾 具 有 爆 發 頻 率 高 、 影 響 范 圍 廣 的 特 點 , 這 給 霧 霾 治 理 帶 來 了 極 大 挑 戰 。 以 2013 年 為 例 , 京 津 冀 、 長 三 角 、 珠 三 角 地 區 霧 霾 天 數 占 全 年 的 1 / 3 以 上 , 100 多 個 大 中 城 市 、 20 個 省 份 均 出 現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霧 霾 污 染 天 氣 。 除 此 之 外 , 當 前 中 國 經 濟 發 展 步 入 “ 新 常 態 ” 階 段 , 經 濟 下 行 壓 力 不 斷 增 大 , 這 也 加 大 了 霧 霾 治 理 難 度 。 究 其 原 因 在 于 , 霧 霾 治 理 不 僅 要 應 對 爆 發 頻 率 高 、 影 響 范 圍 廣 的 問 題 , 而 且 還 要 切 實 考 慮 到 霧 霾 治 理 對 經 濟 增 長 的 影 響 。 大 規 模 簡 單 地 關 停 “ 高 污 染 、 高 耗 能 、 高 排 放 ” 企 業 , 固 然 短 期 內 能 夠 在 降 低 霧 霾 濃 度 方 面 產 生 立 竿 見 影 的 效 果 , 但 也 有 可 能 導 致 部 分 地 區 經 濟 增 長 和 行 業 增 長 遭 遇 斷 崖 式 下 跌 , 引 起 工 人 下 崗 , 影 響 社 會 和 諧 , 甚 至 還 有 可 能 誘 發 社 會 不 穩 定 因 素 。 有 鑒 于 此 , 如 何 實 現 霧 霾 濃 度 下 降 與 經 濟 增 長 并 行 的 雙 贏 目標是本文嘗試回答的核心問題 。 科 學 合 理 地 制 定 、 推 行 霧 霾 治 理 政 策 , 實 現 霧 霾 濃 度 下 降 與 經 濟 增 長 雙 贏 的 目 標 , 離 不 開 對 如 下 兩 個 問 題 的 研 究 第 一 , 中 國 霧 霾 污 染 的 形 成 機 制 是 什 么 , 尤 其 是 不 同 因 素 對 霧 霾 的 貢 獻 率 多 大 以 及 何 種 因 素 是 霧 霾 形 成 的 主 要 貢 獻 者 ; 第 二 , 從 定 量 的 視 角 分 析 , 降 低 霧 霾 濃 度 將 在多大程度上減緩經濟增長 , 以及采取何種方式彌補因霧霾治理而引致的經濟增長缺口 。 針 對 第 一 點 , 已 有 文 獻 展 開 了 較 為 豐 富 的 經 驗 研 究 。 其 中 , 綠 色 和 平 組 織 的 研 究 就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 其 研 究 發 現 , 燃 煤 對 PM 2.5 的 貢 獻 率 最 高 , 達 到 49 ( 馬 駿 等 , 2013 ) , 緊 隨 其 后 的 是 汽 車 燃 油 , 貢 獻 率 為 16 。 圖 1 也 進 一 步 支 持 了 該 發 現 。 Hu 等 ( 2014 )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包 括 燃 煤 和 石 油 在 內 的 化 石 燃 料 的 燃 燒 對 PM 2.5 的 貢 獻 高 達 60 ~ 70 。 郝 新 東 和 劉 菲 ( 2013 ) 也 證 明 了 煤 炭 消 耗 是 我 國 霧 霾 形 成 的 主 要 因 素 。 何 楓 和 馬 棟 棟 ( 2015 ) 從 產 業 結 構 的 視 角 探 討 了 霧 霾 的 來 源 , 發 現 重 工 業 比 重 顯 著 增 加 了 霧 霾 污 染 天 數 , 重 工 業 化 比 重 每 提 高 1 , 霧 霾 天 數 將 增 加 1 天 左 右 。 齊 園 和 張 永 安 ( 2015 ) 、 Han 等 ( 2014 ) 以 及 郭 俊 華 和 劉 奕 瑋 ( 2014 ) 亦 發 現 , 長 期 而 言 , 工 業 發 展 特 別 是 重 工 業 的 膨 脹 是 PM 2.5 居 高 不 下 的重要原 因 。 圖 2 也表明了 我國重工 業比重越 高的城市 ,PM 2.5 濃度也越 高 。 此外 , 還有學者 從 空 間 的 視 角 探 討 了 霧 霾 形 成 機 制 ( 向 堃 、 宋 德 勇 , 2015 ; 馬 麗 梅 、 張 曉 , 2014 ) 。 然 而 , 關 于 前 文 提 到 的 第 二 個 問 題 的 研 究 , 現 有 文 獻 較 少 涉 及 , 換 言 之 , 如 何 在 進 行 霧 霾 治 理 同 時 保 持 經 濟 增 長 在 合 理 區 間 運 行 還 尚 待 回 答 。 針 對 已 有 相 關 文 獻 在 這 方 面 所 存 在 的 空 缺 , 本 文 在 以 下 方 面 展 開 了 創 新 性 的 研 究 在 一 個 統 一 的 框 架 內 , 不 僅 測 算 出 主 要 污 染 物 對 霧 霾 貢 獻 率 , 而 且 還 在 此 基 礎 上 模 擬 得 出 將 霧 霾 濃 度 降 至 特 定 水 平 對 主 要 城 市 經 濟 增 長 率 的 影 響 , 并 進 一 步 針 對 研 究 陳詩一 陳登科 能源結構 、 霧霾治理與可持續增長 602016 年第 1 期 樣 本 中 的 每 個 城 市 提 出 切 實 可 行 的 政 策 建 議 , 以 實 現 降 霾 與 經 濟 增 長 的雙贏目標 。 PM 2.5 微 克 / 立 方 米 150 100 50 0 0 20 40 60 80 100 煤炭 比例 注 數 據 來 源 于 201 3 年 中 國 環 境 狀 況 公 報 與 2013 年 中 國 城 市 統 計 年 鑒 ; 圖 形 中 的 城 市 為 2013 年 74 個 首 批PM 2.5 監 測 城 市 。 圖 1 煤 炭占一次能源消耗比 例與 PM 2.5 濃度相關圖 150 100 50 0 PM 2.5 濃 度 微 克 / 立 方 米 0 20 40 60 80 重工業 比重 注 數 據 來 源 于 2013 年 中 國 環 境 狀 況 公 報 與 2013 年 中 國 城 市 統 計 年 鑒 ; 圖 形 中 的 城 市 為 2013 年 74 個 首 批PM 2.5 監 測 城 市 。 圖 2 重工業比重與 PM 2.5 濃度相關圖 61① 地級市資本存量參考柯善咨和向娟 ( 2012 ) 的做法, 由作者根據永續盤存法估算得出。 二、 模型設定與數據說明 ( 一 ) 計量模型設定 結 合 前 文 , 為 實 現 降 低 霧 霾 濃 度 與 保 持 經 濟 增 長 雙 贏 目 標 , 需 要 在 一 個 統 一 的 框 架 內 考 察 霧 霾 的 形 成 機 制 以 及 霧 霾 治 理 對 經 濟 增 長 的 影 響 。 結 合 已 有 文 獻 關 于 產 出 與 霧 霾 影 響 因 素 的 分析 , 本文設定如下 計量 回歸模 型 { lnGDP α 0 α 1 lnK α 2 lnL α 3 lnIC ε 1 lnPM β 0 β 1 lnIC β 2 lnLC β 3 lnCar β 4 lnBL β 5 lnGA β 6 lnCA ε 2 ( 1 ) 模 型 ( 1 ) 中 , 第 一 個 方 程 為 產 出 方 程 , GDP 、K 與 L 分 別 表 示 產 出 水 平 、 資 本 存 量 ① 和 勞 動 投 入 ,IC 代 表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 ε 1 為 產 出 方 程 誤 差 項 ; 第 二 個 方 程 為 霧 霾 污 染 排 放 方 程 ,PM 為 霧 霾 濃 度 ( 包 括 PM 2.5 與 PM 10 兩 類 霧 霾 污 染 類 型 ) ,LC 表 示 生 活 煤 炭 消 耗 , Car 為 汽 車 保 有 量 ,BL 、 GA 與CA 分 別 代 表 建 筑 施 工 面 積 、 綠 化 面 積 與 城 市 面 積 , ε 2 為 霧 霾 污 染 排 放 方 程 隨 機 擾 動 項 。 最 后 , 為 了 使 得 變 量 系 數 具 有 更 直 觀 的 解 釋 , 所 有 變 量 取 自 然 對 數 , 符 號ln 表 示 自 然 對數 ( 下同 ) 。 不 難 發 現 , 計 量 模 型 ( 1 ) 通 過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同 時 將 產 出 與 霧 霾 濃 度 聯 系 在 一 起 , 使 得 在 一 個 統 一 的 框 架 內 考 察 霧 霾 的 形 成 機 制 以 及 霧 霾 治 理 對 經 濟 增 長 的 影 響 成 為 了 可 能 。 然 而 , 計 量 模 型 ( 1 ) 沒 有 引 入 內 生 變 量 , 并 非 真 正 意 義 上 的 聯 立 方 程 組 模 型 。 鑒 于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是 同 時 影 響 產 出 與 霧 霾 濃 度 的 關 鍵 變 量 , 本 文 在 模 型 ( 1 ) 中 進 一 步 引 入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方 程 , 構 建 了 如 下聯立方程組計量 回歸模型 ì í ? ? ? lnGDP α 0 α 1 lnK α 2 lnL α 3 lnIC ε 1 lnPM β 0 β 1 lnIC β 2 lnLC β 3 lnCar β 4 lnBL β 5 lnGA β 6 lnCA ε 2 lnIC γ 0 γ 1 lnHI γ 2 lnIndus2 ε 3 ( 2 ) 模 型 ( 2 ) 中 , 最 后 一 個 方 程 為 煤 炭 消 耗 方 程 ,HI 為 重 工 業 總 產 值 ,Indus2 表 示 第 二 產 業 占 GDP 比 重 , ε 3 是 煤 炭 消 耗 方 程 隨 機 擾 動 項 。 第 一 、 第 二 個 方 程 以 及 符 號 與 模 型 ( 1 ) 有 著 相 同 的 解 釋 。 需 要 說 明 的 是 , 影 響 計 量 模 型 ( 2 ) 估 計 結 果 準 確 性 的 一 個 因 素 是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IC 可 能 存 在 一 定 的 內 生 性 一 方 面 ,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影 響 產 出 水 平GDP 與 霧 霾 濃 度 PM ; 另 一 方 面 , 產 出 水 平 特 別 是 霧 霾 濃 度 也 會 影 響 工 業 煤 炭 的 消 耗 ( 比 如 , 一 些 地 區 通 過 行 政 命 令 關 停 高 煤 耗 企 業 , 以 減 少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來 降 低 當 地 霧 霾 污 染 ) 。 雖 然 煤 炭 消 耗 方 程 通 過 控 制 重 工 業 總 產 值 以 及 第 二 產 業 比 重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緩 解 了 前 述 內 生 性 問 題 , 考 慮 到 結 果 的 穩 健 性 , 本 文 進 一 步 在 煤 陳詩一 陳登科 能源結構 、 霧霾治理與可持續增長 622016 年第 1 期 炭 消 耗 方 程 中 控 制 了 能 源 稟 賦Coal_Rich ( 用 富 煤 城 市 來 表 示 能 源 稟 賦 , 如 存 在 年 產 量 在 500 噸 以 上 的 大 型 煤 礦 為 富 煤 城 市 ) ① 。 納 入Coal_Rich 能 夠 較 好 地 緩 解 內 生 性 的 原 因 在 于 一 方 面 , 若 一 地 區 煤 炭 資 源 比 較 豐 富 , 那 么 該 地 區 煤 炭 消 耗 傾 向 越 高 ; 另 一 方 面 , 一 個 地 區 煤 炭 資 源 是 否 豐 富 具 有 很 強 的 外 生 性 , 它 由 自 然 地 理 條 件 所 決 定 , 并 不 受 經 濟 發 展 水 平 與 霧 霾 濃 度 的 影 響。 綜上, 本文構建了如下模型 ì í ? ? ? lnGDP α 0 α 1 lnK α 2 lnL α 3 lnIC ε 1 lnPM β 0 β 1 lnIC β 2 lnLC β 3 lnCar β 4 lnBL β 5 lnGA β 6 lnCA ε 2 lnIC γ 0 γ 1 lnHI γ 2 lnIndus2 γ 3 lnCoal_Rich ε 3 ( 3 ) ( 二 ) 數據說明 綜 合 數 據 的 可 得 性 、 準 確 性 以 及 研 究 對 象 的 差 異 性 , 本 文 以 2013 年 中 國 74 個 首 批 PM 2.5 與 PM 10 監 測 城 市 的 截 面 數 據 為 研 究 樣 本 ② 。 另 外 , 為 進 一 步 測 算 各 類 因 素 對 霧 霾 濃 度 增 加 的 貢 獻 以 及 生 產 投 入 要 素 對 產 出 增 長 的 貢 獻 , 本 文 還 在 基 于 以 上 74 個 城 市 數 據 進 行 聯 立 方 程 組 模 型 估 計 的 基 礎 上 , 結 合 27 個 省 會 城 市 與 4 個 直 轄 市 2003 - 2013 年 度 霧 霾 和 經 濟 歷 史 數 據 進 行 增 長 核算分析 。 表 1 是前述 74 個城市在 2 013 年主要變量的統計描述 。 表 1 主要變量統計描述 變量符號 PM 2.5 PM 10 G D P K L IC LC Car BL GA CA HI Indus2 Coal_Rich 變量名 PM 2.5 ( 微 克/ 立 方 米 ) PM 10 ( 微 克/ 立 方 米 產出 ( 億元 ) 資本存量 ( 億元 ) 單位從業人數 ( 萬人 ) 工業用煤 ( 萬噸 ) 生活用煤 ( 萬噸 ) 汽車保有量 ( 萬輛 ) 建筑施工面積 ( 萬平方米 ) 綠化面積 ( 公頃 ) 城市面積 ( 平方公里 ) 重工業產值 ( 億元 ) 第二產業比例 ( ) 能源稟賦 樣本數 74 74 74 72 72 64 54 52 65 74 74 71 74 74 均值 72 . 16 118 . 43 4855 . 46 7790 . 18 105 . 36 2344 . 06 92 . 43 105 . 51 5494 . 42 11930 . 43 12438 . 88 2583 . 82 47 . 79 0 . 31 標準差 27 . 83 50 . 73 4321 . 71 6023 . 97 130 . 42 2649 . 40 194 . 06 78 . 70 4845 . 40 11582 . 49 11902 . 09 2262 . 53 7 . 34 0 . 47 最小值 26 . 00 47 . 00 304 . 87 1516 . 13 5 . 30 2 . 30 0 . 00 2 . 44 0 . 30 1462 . 00 1455 . 00 14 . 62 22 . 32 0 . 00 最大值 160 . 00 305 . 00 21602 . 12 28776 . 20 724 . 40 16174 . 39 1347 . 00 426 . 50 26300 . 00 66750 . 00 82374 . 00 10497 . 97 61 . 92 1 . 00 ① 本 文 所 使 用 的 74 個 城 市 樣 本 ( 2013 年 中 國 74 個 首 批 P M 2 . 5 與 P M 1 0 監 測 城 市 ) 中 , 富 煤 城 市 有 邢 臺 、 石 家 莊 、 邯 鄲 、 唐 山 、 保 定 、 濟 南 、 衡 水 、 廊 坊 、 西 安 、 鄭 州 、 天 津 、 烏 魯 木 齊 、 太 原 、 滄 州 、 徐 州 、 秦 皇 島 、 呼 和 浩 特 、 哈 爾 濱 、 銀 川 、 青 島 、 承 德 、 張 家 口 和 貴 陽 。 值 得 說 明 的 是 , 西 安 市 并 無 年 產 500 萬 噸 以 上 的 煤 礦 , 考 慮 到 陜 西 是 我 國 的 產 煤 大 省 且 本 文 研 究 樣 本 中 該 省 的 城 市 僅 有 西 安 , 本 文 將 西 安 視 為 富 煤 城 市 。 考 慮 到 穩 健 性 , 作 者 還 嘗 試 將 西 安 定 義 為 非富煤城市 , 發現基本不影響回歸結果。 ② 何楓和馬棟棟 ( 2015 ) 采用同樣的樣本 , 基于 Tobit 模型實證考察了工業化對霧霾污染的影響。 63① 審 稿 人 指 出 工 業 用 煤 等 能 源 消 費 對 P M 2 . 5 的 影 響 受 到 自 然 環 境 因 素 的 干 擾 。 作 者 非 常 感 謝 審 稿 人 提 出 的 建設性意見。 由于本文基于年度平均數據回歸, 因此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一問題。 三、 實證分析 ( 一 ) 聯立方程組估計結果 表 2 列出了基于聯立方程組模型所得到 的估計結果 ① 。 表 2 聯立方 程組估計結果 產出方程 資本 (lnK ) 勞動 lnL 工業用煤 lnIC 常數項 Cons 排放方程 工業用煤 lnIC 生活用煤 lnLC 汽車保有量 lnCar 建筑施工面積 lnBL 綠化面積 lnGA 城市面積 lnCA 常數項 Cons 能源方程 重工業產值 lnHI ) 第二產業比重 lnIndus2 能源稟賦 lnCoal_Rich 常數項 Cons ( 1 ) PM 2.5 0 . 528 *** 0 . 121 0 . 260 ** 0 . 115 0 . 093 0 . 058 8 . 097 *** 1 . 391 0 . 066 0 . 051 0 . 122 *** 0 . 031 0 . 070 0 . 059 0 . 055 0 . 183 - 0 . 165 0 . 193 - 0 . 068 0 . 077 2 . 534 ** 1 . 151 PM 10 0 . 531 *** 0 . 121 0 . 261 ** 0 . 115 0 . 093 0 . 058 8 . 056 *** 1 . 391 0 . 091 ** 0 . 044 0 . 121 *** 0 . 027 0 . 081 0 . 051 0 . 022 0 . 160 - 0 . 243 0 . 168 - 0 . 054 0 . 067 3 . 240 *** 1 . 004 ( 2 ) PM 2.5 0 . 427 *** 0 . 117 0 . 305 *** 0 . 113 0 . 307 *** 0 . 081 5 . 617 *** 1 . 596 0 . 246 *** 0 . 088 0 . 109 *** 0 . 033 0 . 072 0 . 059 0 . 069 0 . 181 - 0 . 230 0 . 191 - 0 . 065 0 . 080 0 . 138 1 . 461 0 . 671 *** 0 . 149 0 . 013 0 . 011 3 . 228 2 . 889 PM 10 0 . 413 *** 0 . 114 0 . 315 *** 0 . 111 0 . 313 *** 0 . 081 5 . 661 *** 1 . 592 0 . 160 ** 0 . 073 0 . 112 *** 0 . 029 0 . 080 0 . 052 0 . 033 0 . 159 - 0 . 268 0 . 168 - 0 . 055 0 . 070 2 . 396 ** 1 . 218 0 . 662 *** 0 . 152 0 . 008 0 . 012 3 . 629 2 . 940 ( 3 ) PM 2.5 0 . 478 *** 0 . 123 0 . 283 ** 0 . 119 0 . 229 *** 0 . 082 6 . 365 *** 1 . 611 0 . 241 *** 0 . 084 0 . 093 *** 0 . 032 0 . 061 0 . 056 0 . 138 0 . 173 - 0 . 279 0 . 183 - 0 . 029 0 . 077 0 . 318 1 . 440 0 . 636 *** 0 . 131 0 . 017 * 0 . 010 0 . 580 *** 0 . 200 3 . 536 2 . 549 PM 10 0 . 464 *** 0 . 118 0 . 298 *** 0 . 114 0 . 229 *** 0 . 082 6 . 484 *** 1 . 593 0 . 223 *** 0 . 070 0 . 089 *** 0 . 027 0 . 070 0 . 047 0 . 102 0 . 146 - 0 . 335 ** 0 . 154 - 0 . 022 0 . 065 1 . 709 1 . 197 0 . 581 *** 0 . 132 0 . 012 0 . 010 0 . 731 *** 0 . 203 4 . 794 * 2 . 570 注釋 括號中的數值為標準誤差, * 代表 p 0 . 1 , ** 代表 p 0 . 05 , *** 代表 p 0 . 01 。 陳詩一 陳登科 能源結構 、 霧霾治理與可持續增長 642016 年第 1 期 具體 地 , 表中 第 ( 1 ) 、 ( 2 ) 和 ( 3 ) 列分 別對 應前 文計 量模 型 ( 1 ) 、 ( 2 ) 和 ( 3 ) 。 首先 , 模型 ( 1 ) 估算 結 果 顯 示 , 產 出 方 程 中 資 本 、 勞 動 系 數 顯 著 為 正 , 表 明 資 本 、 勞 動 要 素 投 入 是 推 動 中 國 經 濟 增 長 的 重 要 因 素 ; 霧 霾 污 染 排 放 方 程 中 的 生 活 用 煤 系 數 顯 著 為 正 意 味 著 , 生 活 用 煤 量 越 高 的 城 市 , 霧 霾 污 染 程 度 也 越 深 ; 然 而 , 需 要 特 別 指 出 的 是 , 雖 然 工 業 用 煤 對 產 出 與 PM 2.5 濃 度 的 影 響 為 正 , 但 是 在 統 計 層 面 并 不 顯 著 , 這 并 不 符 合 中 國 經 濟 運 行 的 現 實 , 究 其 原 因 可 能 是 由 于 模 型 ( 1 ) 未 納 入 能 源 方 程 , 導 致 模 型 估 計 出 現 偏 差 。 其 次 , 第 ( 2 ) 列 匯 報 了 模 型 ( 2 ) 的 估 計 結 果 , 不 難 發 現 , 在 引 入 能 源 方 程 后 , 產 出 方 程 與 霧 霾 污 染 排 放 方 程 中 工 業 用 煤 的 系 數 為 正 , 而 且 均 通 過 了 顯 著 性 檢 驗 , 這 說 明 工 業 用 煤 在 促 進 經 濟 增 長 的 同 時 , 也 加 劇 了 大 氣 污 染 ; 就 能 源 方 程 而 言 , 第 ( 2 ) 列 中 重 工 業 產 值 系 數 顯 著 為 正 表 明 , 重 工 業 產 值 越 高 的 城 市 , 煤 炭 消 耗 越 高 , 這 亦 與 預 期 相 符 ; 在 控 制 了 重 工 業 產 值 后 , 第 二 產 業 比 重 對 工 業 用 煤 的 影 響 不 顯 著 。 最 后 , 為 緩 解 內 生 性 , 模 型 ( 3 ) 在 模 型 ( 2 ) 的 基 礎 上 進 一 步 將 一 地 區Coal_Rich 這 一 外 生 變 量 引 入 能 源 方 程 , 發 現 基 本 不 影 響 模 型 ( 2 ) 的 回 歸 結 果 , 這 也 表 明 了 本 文 結 果 的 穩 健 性 ; 此 外 , 第 ( 3 ) 列 能 源 方 程 中Coal_Rich 的系數顯著為正反映出能源稟賦本身對能源消耗的影響 。 就 其 他 解 釋 變 量 的 系 數 而 言 , 雖 然 汽 車 保 有 量 、 建 筑 施 工 面 積 、 綠 化 面 積 等 變 量 的 系 數 不 顯 著 , 但 是 其 符 號 均 與 預 期 相 符 汽 車 保 有 量 的 系 數 為 正 , 說 明 汽 車 尾 氣 排 放 增 加 了 霧 霾 濃 度 ; 建 筑 施 工 面 積 的 系 數 為 正 則 說 明 建 筑 揚 塵 加 劇 了 霧 霾 污 染 嚴 重 程 度 ; 而 綠 化 面 積 系 數 為 負 , 表 明增加城市綠化有助于降低霧霾污染濃度 。 ( 二 ) 增長核算分析 基 于 聯 立 方 程 組 模 型 的 估 算 結 果 , 表 2 報 告 了 相 關 投 入 變 量 對 產 出 、 霧 霾 濃 度 以 及 工 業 煤 耗 的 影 響 , 這 有 助 于 我 們 認 識 霧 霾 的 形 成 機 制 。 然 而 , 定 量 考 察 主 要 投 入 要 素 對 產 出 增 長 以 及 不 同 因 素 對 霧 霾 形 成 的 貢 獻 度 , 還 需 借 助 于 標 準 的 增 長 核 算 分 析 框 架 。 為 此 , 本 文 利 用 表 2 所 報 告 的 聯 立 方 程 組 估 計 結 果 , 同 時 結 合 27 個 省 會 城 市 與 4 個 直 轄 市 2003 - 2013 年 度 霧 霾 和 經 濟 歷史數據進行了標準的增長核算分 析 。 表 3 與表 4 以地區為單位分別報告了主要投入 要素對產 出 的 貢 獻 度 以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對 霧 霾 污 染 的 貢 獻 度 ( 包 括 技 術 進 步 在 內 的 其 他 因 素 的 綜 合 貢 獻 度 則 由 誤 差 項 刻 畫 ) 。 根 據 表 3 可 以 發 現 , 資 本 投 入 是 驅 動 中 國 經 濟 增 長 的 主 要 引 擎 , 其 次 是 勞 動 , 再 次 是 工 業 煤 耗 ; 從 地 域 比 較 的 視 角 來 看 , 以 工 業 用 煤 對 產 出 的 貢 獻 為 例 , 京 津 冀 地 區 的 數 值最高 , 達到 10 . 2 , 珠三角的數值最 低 , 僅為 0 . 96 , 這與我們的預期一致 。 表 3 主要投入要素對產出的貢獻 ( 單位 ) 投入要素 資本 勞動 工業用煤 全國 55 . 0 11 . 9 8 . 1 京津冀 62 . 1 2 . 7 10 . 2 長三角 46 . 9 20 . 8 7 . 3 珠三角 55 . 2 18 . 8 0 . 96 65觀 察 表 4 , 可 以 發 現 , 煤 炭 消 耗 是 中 國 霧 霾 污 染 的 首 要 貢 獻 者 。 如 果 僅 考 慮 原 始 排 放 , 在 全 國 和 京 津 冀 、 長 三 角 兩 個 重 霾 污 染 區 域 PM 2.5 增 長 中 ( 珠 三 角 PM 2.5 污 染 程 度 相 對 較 輕 , 以 2013 年 為 例 , 珠 三 角 PM 2.5 濃 度 分 別 是 長 三 角 地 區 的 64 , 京 津 冀 地 區 的 44 ) , 煤 炭 消 耗 都 是 首 要 貢 獻 者 , 貢 獻 度 分 別 達 到 56 . 5 、 63 和 46 . 1 , 其 中 工 業 耗 煤 的 貢 獻 度 分 別 為 33 . 8 、 36 . 6 和 33 . 4 , 生 活 用 煤 的 貢 獻 度 分 別 為 22 . 7 、 26 . 4 和 12 . 7 , 進 一 步 彰 顯 出 工 業 部 門 耗 煤 在 PM 2.5 排 放 源 中 的 最 高 排 位 以 及 用 于 采 暖 的 生 活 用 煤 在 北 方 相 比 南 方 地 區 對 霧 霾 排 放 具 有 更 大 貢 獻 。 而 在 全 國 和 京 津 冀 、 長 三 角 地 區 , 機 動 車 尾 氣 排 放 和 建 筑 揚 塵 的 貢 獻 度 則 位 居 其 后 , 機 動 車 分 別 為 25 . 8 、 21 . 2 和 32 . 7 , 揚 塵 為 12 . 7 、 10 . 8 和 16 . 2 。 珠 三 角 霧 霾 污 染 較 輕 , 煤 炭 消 耗 貢 獻 度 只 有 10 . 7 , 讓 位 于 機 動 車 尾 氣 和 揚 塵 。 與 PM 2.5 的 情 形 基 本 類 似 , 煤 炭 消 耗 亦 是 PM 10 增長首要 貢獻者 全國平均 貢獻度為 54 . 7 , 在霧霾污 染最為嚴 重的京津 冀地區 , 煤炭消耗 對 PM 10 增 長 的 貢 獻 高 達 61 . 4 。 值 得 說 明 的 是 , 珠 三 角 地 區 汽 車 尾 氣 排 放 對 PM 2.5 與 PM 10 的 貢 獻 顯 著 高 于 煤 炭 消 耗 , 究 其 原 因 在 于 , 該 地 區 工 業 煤 炭 消 耗 占 能 源 消 耗 量 相 對 較 低 , 生 活 煤 炭消耗幾乎 為 0 。 表 4 各類因素對 PM 2.5 與 PM 10 的貢獻 ( 單位 ) 因素 工業用煤 生活用煤 汽車保有量 建筑施工面積 P M 2 . 5 全國 33 . 8 22 . 7 25 . 8 12 . 7 京津冀 36 . 6 26 . 4 21 . 2 10 . 8 長三角 33 . 4 12 . 7 32 . 7 16 . 2 珠三角 8 . 2 2 . 5 59 . 4 24 . 9 P M 1 0 全國 32 . 3 22 . 4 30 . 6 9 . 7 京津冀 35 . 2 26 . 2 25 . 2 8 . 4 長三角 31 . 7 12 . 5 38 . 4 12 . 4 珠三角 7 . 5 2 . 3 66 . 9 18 . 2 作 為 最 臟 的 化 石 能 源 , 煤 炭 在 國 際 上 受 到 了 嚴 格 排 放 標 準 的 限 制 而 未 能 大 量 使 用 , 國 際 上 煤 炭 在 一 次 能 源 消 耗 的 平 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