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pdf
1 華中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規范華中 區域輔助服務管理,根據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電監市場﹝2006﹞43號) 、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的通知 (國能發監管﹝2017﹞ 67號)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輔助服務是指為維護電力系統的安 全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除正常電能生產、輸送、使用 外,由發電廠提供的服務,包括一次調頻、自動發電控制 (AGC) 、調峰、無功調節、自動電壓控制(AVC) 、備用和黑 啟動服務等。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華中區域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江西省、四川省、重慶市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轄的并 網發電廠。 西藏自治區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另行制 訂。 地縣級電力調度機構管轄的發電廠納入適用范圍由省級電 2 力調度機構報相應能源監管機構批準。 電網企業所屬電廠優先參與提供輔助服務,不參與結算。 本細則所稱發電廠包括火力發電廠 (含燃煤電廠、 燃氣電廠、 燃油電廠、生物質電站) 、水力發電廠、風力發電場、光伏電站、 電化學儲能電站等電廠。 第四條 新建發電機組完成以下工作之后的當月開展輔助 服務管理 (一)火力發電機組按火電發電建設工程啟動試運及驗收 規程 (DL/T 5437-2009)要求完成整套啟動試運時納入。 (二)水力發電機組按水電工程驗收規程 (NB/T 35048-2015)要求完成負荷連續運行時納入。 (三)風力發電場、光伏發電站分別按風力發電場項目建 設工程驗收規程 (GB/T 31997-2015) 、 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 (GB/T 50796-2012)完成工程驗收,第一臺風電機組或逆變器 并入電網時納入。 (四) 其它發電機組原則上自基建調試完成交付生產運行之 日納入。 第五條 電力調度機構按照調度管轄范圍負責實施電廠的 輔助服務管理工作。 能源監管機構依法對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 理及補償情況實施監管。 3 第六條 已通過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的品種, 在輔助服務市場 運行期間執行輔助服務市場規則相關規定, 在本細則中不重復補 償。 第二章 定義與 分類 第七條 并網發電廠提供的輔助服務分為基本輔助服務和 有償輔助服務。 第八條 基本輔助服務是指為了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 行、保證電能質量,發電機組必須提供的輔助服務。包括基本一 次調頻、基本調峰、基本無功調節等。 (一) 基本一次調頻是指當電力系統頻率偏離目標范圍為小 擾動時,發電機組通過調速系統的自動反應,調整有功出力減少 頻率偏差所提供的服務。 (二) 基本調峰是指發電機組在規定的最小技術出力到額定 容量范圍內,為了跟蹤負荷的峰谷變化而有計劃的、按照一定調 節速度進行的發電機組出力調整所提供的服務。 常規燃煤機組和在非供熱期的熱電聯產機組的基本調峰能 力為其額定容量的50, 燃氣機組基本調峰能力為其額定容量的 100,水電機組、生物質、綜合利用機組以及在供熱期間的熱電 聯產機組按實際能力提供基本調峰。風電、光伏等機組在電網安 4 全受到影響時,應參與系統調峰。 (三) 基本無功調節是指發電機組在一定的功率因數范圍內 (其中火電一般為0.85-1.0,水電一般為0.9-1.0,風電一般為 0.95-1.0,光伏一般為 0.95-1.0)向電力系統注入或在一定的 功率因數范圍內(其中火電一般為 0.97-1.0,水電一般為 0.97-1.0,風電一般為 0.95-1.0,光伏一般為 0.95-1.0)從系 統吸收無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務。 第九條 有償輔助服務是指并網發電廠在基本輔助服務之 外所提供的輔助服務, 包括自動發電控制 (AGC) 、 有償一次調頻、 有償調峰、旋轉備用、有償無功調節、自動電壓控制(AVC)、 黑 啟動等。 (一)自動發電控制是指發電機組在規定的出力調整范圍 內,跟蹤電力調度指令,按照一定調節速率實時調整發電出力, 以滿足電力系統頻率和聯絡線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務。 (二) 有償一次調頻是指當電力系統頻率偏離目標范圍為大 擾動時,并網發電機組合理利用各類頻率調節辦法,短時間內快 速改變出力,以滿足電力系統頻率安全要求的服務。 (三) 有償調峰是指發電機組超過基本調峰范圍進行深度調 峰,以及火力發電機組按照調度指令要求在 24 小時內完成啟停 機(爐)進行調峰所提供的服務。 5 (四)旋轉備用是指為了保證可靠供電,電力調度機構指定 的并網發電機組通過預留一定的發電容量所提供的服務。 (五) 有償無功調節是指發電機組在進相功率因數低于0.97 的情況下向電力系統吸收無功功率或遲相功率因數低于額定值 (火電一般為 0.85,水電一般為 0.9,風電、光伏為 0.95)的 情況下向電力系統注入無功功率所提供的無功服務。 (六)自動電壓控制(AVC)服務是指發電機組在規定的無 功調整范圍內,自動跟蹤電力調度指令,實時調整無功出力,為 滿足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控制要求所提供的服務。 (七)黑啟動是指電力系統大面積停電后,在無外界電源支 持情況下, 由具備自啟動能力的發電機組所提供的恢復系統供電 的服務。 第三章 提供與 調用 第十條 并網發電廠有義務提供輔助服務,且履行以下職 責 (一)提供基礎技術參數以確定各類輔助服務的能力,提供 有資質單位出具的輔助服務能力測試報告。 (二)負責廠內設備運行與維護,確保具備提供符合規定標 準要求的輔助服務的能力。 6 (三)根據電力調度指令要求提供輔助服務。 (四)執行輔助服務考核和補償。 (五)配合完成參數校核工作。 第十一條 輔助服務遵循“按需調用”的原則,電力調度機 構根據電網運行需要和發電機組性能, 合理調度發電機組承擔輔 助服務。 第十二條 電力調度機構調用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時, 應履 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電網情況、安全導則、調度規程,遵循“按需調 度”和“三公”原則,組織、安排調度管轄范圍內并網發電廠的 輔助服務。 (二)根據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對輔助服務補償、考核 情況進行記錄和統計。 (三)定期公布輔助服務調用、考核及補償詳細情況。 (四)及時答復并網發電廠的問詢。 (五) 定期對輔助服務的有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送能源 監管機構。 (六)按能源監管機構的要求報送其它相關情況。 第四章 考核與 補償 7 第十三條 對基本輔助服務不進行補償, 當并網發電廠因自 身原因造成基本輔助服務達不到規定標準需接受考核。 對有償輔 助服務進行補償, 當并網發電廠因自身原因造成輔助服務不能被 調用或達不到指定要求時,需接受考核。具體考核辦法見華中 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 。 第十四條 自動發電控制(AGC)服務補償 自動發電控制(AGC)按照單元(單機、全廠或多個發電廠 組成的計劃單元) 參與所在控制區頻率或者聯絡線偏差控制調節 (ACE)的,對其貢獻量進行補償。自動發電控制(AGC)投其它 控制模式的,不對其調節電量進行補償。 ? ? ? ≤ 2 . 1 ; 1 2 . 1 ; 0 K K M Hi1 為并網發電機組每次大擾動合格事件的調頻實際貢獻電 量。 (二)模擬擾動補償 對模擬測試結果滿足大擾動性能指標要求的并網發電機組 給予補償,補償標準如下 MWh MWh H M F i / 450 1000 2 元 = 補償 式中 ? ? ? ≤ 2 . 1 ; 1 2 . 1 ; 0 K K M Hi2 為并網發電機組每次模擬擾動合格事件的調頻實際貢獻 電量。 “大擾動” 、 “模擬擾動” 、 “一次調頻貢獻率K”定義見華 中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 。 (三)機組有功功率采樣周期應小于 50 毫秒,若不滿足要 求則認為計算精度不夠精確,暫不納入補償范圍。 第十六條 調峰補償 啟停 運行 調峰 = F F F 式中 調峰 F 為有償調峰補償費用; 運行 F 為運行調峰補償費用; 9 啟停 F 為啟停調峰補償費用。 (一)常規火電運行調峰補償 常規燃煤發電機組出力低于基本調峰下限的, 按低于基本調 峰下限少發電量給予補償。 如因機組設備問題造成實際出力低于 基本調峰下限,不予補償。 每臺機組每5 分鐘按以下規則計算補償 實際出力偏差不超 過計劃值的2,如果實際出力基本調峰下限(上下不浮動) , 則補償。如果實際出力偏差超過計劃值的2,則不計算該時刻 的補償。 運行調峰補償費用 調峰 運行調峰 運行 = C W F 式中 運行調 峰 W 為運行調峰深度貢獻電量, 調峰 C 為調峰電量補 償價格。 運行調峰深度貢獻電量 60 / 5 min MWh P P W ? 實際 運行調峰 = 式中 min P 為機組基本調峰能力確定的機組最小技術出力, 實際 P 為機組實際出力。 調峰電量補償價格 ? ? ? ? ? ? ? ≤ ≤ ≤ 35 , / 500 40 35 , / 300 45 40 , / 200 50 45 , / 100 負荷率 元 負荷率 元 負荷率 元 負荷率 元 = 調峰 MWh MWh MWh MWh C 10 (二)生物質電站調峰補償 電力調度機構依據生物質電站出具的有資質的試驗單位現 場測試出的 c S 值及 z S 值確定生物質電站的調峰區間,其中 c S 為機 組不投助燃燃料且滿足環保要求的最低出力(MW), z S 為機組投 助燃燃料且滿足環保要求的最低出力(MW)。 生物質電站參與調峰, 對系統優化運行做出的貢獻每5 分鐘 可按以下標準獲得補償 運行調峰補償費用 調峰 運行調峰 運行 = C W F 式中 運行調 峰 W 為運行調峰貢獻電量, 調峰 C 為調峰電量補償價 格。 運行調峰貢獻電量 實際 運行調峰 = W T P W ? max 式中 max P 為當日用電負荷高峰時段(1100-2000)生物質 電站平均出力(MW), T 為調峰參與的時長(單位為小時) , 實際 W 為 調峰參與時段內的實際電量(MWh)。 調峰電量補償價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 Z N Z C N C S P S MWh P S P P S MWh P S C 實際 實際 調峰 元 元 - = , / 600 1 , / 300 1 max 11 式中 N P 為機組額定容量(MW)。 如因機組設備問題造成實際出力降低,不予補償。 (三)啟停調峰補償 每日 24 小時內因電力調度機構要求同一臺機組啟停一次, 計為一次啟停調峰,水電機組無補償。補償標準如下 燃煤機組(單機容量 100MW) MW P F N / 500 元 = 啟停 燃煤機組(單機容量 100MW) MW P F N / 1500 元 = 啟停 燃氣機組 MW P F N / 75 元 = 啟停 式中 N P 為機組額定容量。 第十七條 旋轉備用補償 在負荷高峰時期(1000-1200,1800-2200) ,對火電機組 以及承擔系統備用的水電機組所提供的旋轉備用予以補償。 不能 提供旋轉備用的機組,如徑流式水電機組、新能源(風電、光伏 等)機組,不予補償。由于電廠原因無法按調度需要達到申報的 最高可調出力時,當日旋轉備用容量不予補償。 每臺機組每5 分鐘按以下規則計算補償 補償費用 旋備 旋備 旋備 = C W F 式中 旋備 W 為旋轉備用貢獻量; 旋備 C 為旋轉備用補償價格, 12 火電機組10元/MWh,水電機組5 元/MWh。 旋轉備用貢獻量 60 / 5 max MWh P P W ? 實際 旋備 = 式中 max P 為運行機組的實際最大發電能力, 實際 P 為機組實際 出力。 主要以水電機組承擔系統備用的省份可以日最高用電負荷 預測值的3作為當日系統旋轉備用補償容量上限。 第十八條 有償無功服務補償 (一)有償無功服務按機組計量。每臺機組每5 分鐘按以下 規則計算補償 1.母線電壓在電壓曲線范圍以內時 (1)當機組遲相運行,機組及全廠的功率因數小于規定的 范圍,按無功增量補償。 (2)當機組進相運行,機組及全廠的功率因數小于規定的 范圍時,且不超過電力調度機構下發的發電機組進相規定值,按 無功增量補償。 2.母線電壓超出電壓曲線范圍時 (1)當電廠母線運行電壓越電壓曲線下限時 當機組遲相運行,機組及全廠的功率因數小于規定的范圍, 按無功增量補償。 13 (2)當電廠母線運行電壓越電壓曲線限定值的上限時 當機組進相運行,機組及全廠的功率因數小于規定的范圍 時,且不超過電力調度機構下發的發電機組進相規定值,按無功 增量補償。 3.無功增量 ∣實際運行無功出力 ∣- ∣要求功率因數的無 功出力∣ Φ Φ Φ ? cos cos cos 1 實際 力= 要求功 率因數的無功 出 P 其中, Φ cos 為要求功率因數。 提供有償無功電量(MVarh)無功增量5/60 有償無功補償費用(元)提供有償無功電量(MVarh)50 元/MVarh (二)水電機組在低負荷調相運行工況下提供有償無功服 務,其補償費用(元)Y 調相PNt 調相,其中,PN為發電機組容 量(單位為MW), t 調相為機組調相運行時間(單位為小時) ,Y 調相 為調相運行補償標準取 20 元/MWh。t 調相依據電力調度機構要求 機組調相運行的起始和結束時間來計算。 第十九條 裝設AVC 裝置的機組AVC投運率在98以上、 AVC 調節合格率在95以上的,按機組容量和投用時間進行補償,低 于上述指標的不進行補償 補償費用(λ調節-95)PNYAVCTAVC/(100-98) 14 式中,λ調節為機組 AVC 調節合格率;PN為機組容量(MW); YAVC為AVC補償標準,取0.1元/MWh;TAVC為機組AVC投用時間, 單位為小時。 第二十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根據系統安全需要, 合理確定黑 啟動機組,并與黑啟動機組所在發電企業簽訂黑啟動服務合同, 合同中應明確機組黑啟動技術性能指標。 對提供黑啟動機組的改 造新增投資成本、運行維護成本、黑啟動測試成本和人員培訓成 本等給予補償。水電機組暫定按 3 萬元/月臺,其它機組暫定 按 10 萬元/月臺補償;黑啟動成功后獲得 100 萬元/臺的調用 補償費用。 第二十一條 對于地區外來電(包括跨區域和跨省、市) , 視為購電?。ㄊ校┑牟⒕W發電廠,條件具備時啟動輔助服務補償 工作。 第五章 計量與 結算 第二十二條 并網機組必須接受電力調度能量管理系統 (EMS)監視和控制,提供的輔助服務技術參數須經有資質試驗 單位校驗確認。 第二十三條 輔助服務統計數據包括電能量計量采集裝置數 據、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記錄的發電負荷指令和?。ㄊ校╅g聯絡線 15 交換功率指令、實際有功(無功)出力,日發電計劃曲線(含修改) 、 ?。ㄊ校╅g聯絡線交換功率曲線、電網頻率、電壓曲線等。 第二十四條 輔助服務補償費用在各?。ㄊ校╇娋W企業單獨 記帳,實行專項管理。 第二十五條 輔助服務補償費用主要來源于以下方面 新建 發電機組調試運行期差額資金的 50;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 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它資金; 不足部分由市場主體按照當月上 網電量(或者落地電量)比例進行分攤。 繳納有償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的市場主體范圍初期為省內參 與輔助服務管理的發電廠,待時機成熟后,逐步擴展到與本電網 存在電力交易關系的其它市場主體。 第二十六條 差額資金使用原則如下 新建發電機組調試運 行期差額資金的 50自次月起納入輔助服務補償資金。電網企業 應做好差額資金的統計工作, 按實際發生的輔助服務補償費用進 行逐月滾動分配,直至該項資金分配完畢為止。如年末差額資金 仍有剩余,則滾動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新建發電機組調試試運 行情況及差額資金使用情況應與月度輔助服務結算情況一并報 送。 第二十七條 發電廠有償輔助服務結算費用等于當月該電 廠輔助服務補償費用減去當月該電廠輔助服務分攤費用。 發電廠 16 有償輔助服務結算費用由電網企業根據結算關系, 與并網發電廠 月度電費一并結清。 第六章 監督與 管理 第二十八條 電力調度機構、 電網企業應按照能源監管機構 的要求報送相關文件、資料,向并網發電廠披露相關信息。信息 披露可采用網站、會議、簡報、技術支持系統等多種形式。電力 調度機構應將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技術支持系統接入能源 監管機構的監管信息系統。 第二十九條 每日1000前, 電力調度機構應披露前一日機 組輔助服務相關信息。 每月10日前(節假日順延) ,電力調度機構應披露上月所有 機組輔助服務調用、統計、考核和補償情況。 并網發電廠對統計結果有疑問,應在每月 15 日前向相應電 力調度機構提出復核。 電力調度機構應在接到問詢后的3 個工作 日內予以答復。并網發電廠經與電力調度機構協商后仍有爭議, 可以申請能源監管機構依法處理。 每月 20 日前,電力調度機構將上月機組輔助服務管理情況 明細及分析報告以正式文件報送能源監管機構。其中,河南省、 湖南省、四川省電力調度機構報屬地能源監管辦,區域及湖北、 17 江西、重慶三?。ㄊ校╇娏φ{度機構報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經能源監管機構審核后,輔助服務考核和補償結果生效。 每月 25 日前,能源監管機構發布上月機組有償輔助服務補 償結果。 發電企業、電網企業根據能源監管機構發布結果,隨同當月 廠網電費一并結算。 第三十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在1 月30日、7 月30 日前將半 年及年度輔助服務總結分析報告以正式文件報能源監管機構。 第三十一條 并網發電廠對輔助服務調用、 統計和補償等情 況有疑問,經與電力調度機構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可以向能源監 管機構提出申請,由能源監管機構依法處理。并網發電廠與區域 電力調度機構之間存在爭議的,由區域能源監管機構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 能源監管機構依法履行職責, 可以采取定期或 不定期的方式對輔助服務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電力調度機 構、電網企業、并網發電廠應予以配合?,F場檢查措施包括 (一)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 (二)詢問被檢查單位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被檢查事項作 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對可能被 轉移、隱匿、損毀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18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條 電力調度機構應嚴格按照本細則實施并網發 電廠輔助服務管理,不得擅自調整算法和參數,確保數據真實、 準確和及時,應保存輔助服務管理數據至少兩年。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由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細則自2020年11月1 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 年。 關于印發〈華中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和〈華中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華中電 監市場價財﹝2011﹞200號)及其相關補充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