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寧波市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局)概況
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編制新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和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2、辦理“一書兩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建設工程竣工規劃復核;負責測繪管理工作。
3、負責海洋、海涂、漁業開發利用及管理工作。
4、負責交通、道路、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人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5、負責水庫、內河管理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及防汛抗臺工作。
6、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及驗收;負責審核工程預決算、定額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安裝、交通、水利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負責墻體改革及散裝水泥管理。
7、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房屋產權、產籍和城建檔案管理。
8、負責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其他專項規劃。
9、負責土地儲備、開發整理、基本農田保護等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農地轉用報批、地籍管理和征地拆遷管理。
10、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11、按照有關規定,統籌管理、協調新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12、承辦管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為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預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2年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2年收支總預算143379.1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交通運輸支出、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
二、2022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2022年收入預算143379.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5157.7萬元,占17.55%;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17788萬元,占82.15%;上年結轉收入 433.44萬元,占0.3%。
三、2022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2022年支出預算143379.14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9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29萬元、節能環保支出37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0787.53萬元、農林水支出6427.5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25.5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3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314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1.06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712.2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924.8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61.54萬元,項目支出142192.74萬元。
四、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43379.1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5157.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17788萬元,上年結轉433.44萬元;支出包括: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9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29萬元、節能環保支出37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0787.53萬元、農林水支出6427.5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25.5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3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314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1.06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712.2萬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5552.0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44444.17萬元,主要原因是農林水支出今年執行數包含上級轉移支付項目、住房保障基數調整、根據上級要求增加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項目、節能環保支出項目。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90萬元、占0.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86萬元、占0.29%;衛生健康支出24.29萬元、占0.1%;節能環保支出374萬元、占1.46%;城鄉社區支出2960.4萬元、占11.58%;農林水支出6427.5萬元、占25.15%;交通運輸支出125.5萬元、占0.49%;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30萬元、占0.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3144.2萬元、占12.31%;住房保障支出11391.06萬元、占44.5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712.2萬元、占2.7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和旅游—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文化和旅游)支出 90 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1.37萬元,增長132.98%,主要原因是旅游指揮部項目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8.57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51萬元,增長12.80%,主要原因是養老保險基數調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4.29 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16萬元,增長5.02%,主要原因是職業年金基數調整。
(4)衛生健康地支出—行政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22.77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0.57萬元,基本持平。 (5)衛生健康地支出—行政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1.5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9.07萬元,下降85.65%,主要原因為本年度機構調整。
(6) 節能環保支出—污染減排—減排專項支出374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31萬元,增長53.91%,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級轉移支付納入本年年初預算。
(7)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5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5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為由原來的行政運行調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8)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工程建設管理1856.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549.87萬元,減少22.85%,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預算經費減少。
(9)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住宅建設與房地產市場監管5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482.5萬元,下降90.61%,主要原因為住房公積金公轉商項目取消。
(10)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2.8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0.4萬元,下降12.5%,主要原因為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經費減少。
(11)城鄉社區支出—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28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77.28萬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當年項目預算安排減少。
(12)城鄉社區支出—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613.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00萬元,增長19.47%,主要原因為2022年新增消防設施檢測項目。
(13)農林水支出—林業和草原—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1.15萬元,下降18.7%,主要原因為上級補助資金減少。
(14)農林水支出—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05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3.73萬元,增長0.36%,主要原因是海洋、水利、林業及三防經費預算增加。
(15)農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業業務管理723.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23.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預算科目調整。
(16)農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設4152.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11670.4萬元,減少73.7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包含區域性水資源保護工程和防洪排澇工程。
(17)農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45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8.6萬元,增長20.88%。主要原因是水利、海塘、工程建設維護費項目預算增加。
(18)農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4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0萬元,增長33.33%,主要原因是五水共治工作經費增加。
(19)交通運輸支出—公路水路運輸—一般行政管理事務6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2.11萬元,增長47.15%,主要原因為交通運輸局項目經費預算增加。
(20)交通運輸支出—公路水路運輸—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42.7萬元,下降93.44%,主要原因為上級補助金減少。
(21)其他交通運輸支出—其他交通運輸支出53.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2.25萬元,增長375.56%,主要為大巴車提前淘汰和老舊運營車補助。
(22)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23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43.23萬元,增長165.07%,主要原因為建筑業發展補助預算增加。
(23)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行政運行897.5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4.42萬元,增長9.04%,主要原因為2022年人員經費安排增加。
(2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955.6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9.25萬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本年度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經費減少。
(2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自然資源規劃及管理134.17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3.46萬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為2022年規劃項目預算經費安排調減。
(2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土地資源儲備支出3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45萬元,增長14.57%,基本與上年持平。
(2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海域與海島管理1109.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35.98萬元,下降17.53%,主要原因為當年度海洋與林業專項經費安排減少。
(2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1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為預算安排功能科目調整。
(29)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20.34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7.68萬元,增長664.70%,主要原因為上年上級轉移支付納入本年年初預算。
(3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租賃市場發展1117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31992萬元,下降74.11%,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保障性住房補助減少。
(3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191.7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36.03萬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為本年度事業單位撤并,人員變動及減少。
(3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 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712.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12.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為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為本年度新增項目。
六、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186.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24.8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61.5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大型修繕、公務用車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46.1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2022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6.99 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 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 預算9.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保有車輛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17827.1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88015.55萬元,主要原因是22年實施智慧財政,原安排在財政的基建資金并入局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117827.13萬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設支出117088萬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設基礎設施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讓業務支出700萬元,主要用于新區土地測量、評估、出讓廣告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 廉租住房支出39.13萬元,主要用于公租房租金補貼。
九、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無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重點項目情況(各部門在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范圍的項目中,應選擇不少于1/4的金額且單個項目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公開績效目標,項目績效目標隨同部門預算公開。單位預算2022年暫不作公開要求)
項目績效目標匯總表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本年預算金額 (萬元) | 年度績效目標 | 核心績效指標 | |||
指標名稱 | 運算符 | 單位 | 年度目標值 | |||||
1 | 施工圖聯合審查圖審費用 | 2022年全區范圍內施工審查圖服務費用 | 1500 | 施工圖聯合審查圖審費用:2021年1月份-11月份,共計審查377個,其中房建72個,市政12個,專項293個,今年預計支出審圖費1500萬。
| 各階段工作完成及時率;產出成本控制;各項工作規范性;在寧波市具有示范效應;為企業減負率 | % |
(二)機關運行經費
2022年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海洋水利管理中心、國土資源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服務站、自然資源整治中心等4家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66.72萬元,較2021年預算數減少1.48萬元,下降0.55%。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2439.7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27.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1571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501.9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共有車輛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1臺(套),。
2022年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本部門寧波杭州灣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本級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500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1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500 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專戶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累計盈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事務管理(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事務管理(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事務管理(款)工程建設管理(項):指建設市場運行,擬定建設市場法規、實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工程勘察設計監管等方面支出。
1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事務管理(款)住宅建設與房地產市場監管(項):指調控房地產市場運行、研究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法規、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房改資金進行政策指導并監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城鄉社區、名勝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13.城鄉社區支出(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指各類建筑工程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及規范的制定與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標等市場管理、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等方面的支出。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讓業務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土地出讓業務費用的開支。
15.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1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攤等治理工程運行與維護方面的支出,以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支出。
1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0.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1.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國土資源規劃及管理(項):反映用于國土資源規劃、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22.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土地資源儲備支出(項):反映用于土地資源儲備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